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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王掌柜回回看自家夫人都是一脸崇拜,比猪八戒见了嫦娥仙子还夸张——说不定亦是人老心未老。

阮林春:……佩服佩服,原来醋还有这种吃法,幸而程栩认识她才一年有余,若是再早上几年,自己不得把自己酸死?

继续将剩下的簪珥戴上,阮林春随口道:“你还不如让我出门都戴上幂篱好了,这样谁也瞧不见真容,自然也省了不少麻烦。”

不过是句玩笑,谁知扭头就看到程栩恍然大悟的模样,“对呀,我怎么没想到?”

正要爬过来跟她商量,阮林春劈头将一盒胭脂扔了过去,砸得夫君嗷嗷直叫,想得倒美,指望她牺牲自己来满足私欲。

真要是这么干,她还不如投胎到阿拉伯去,反正那里的女人都戴头巾,美丑也分不出来——不,应该让程栩这种清新脱俗小郎君去,那才叫送羊入虎口哩,只怕他笑都笑不出来。

第64章 称谓 一口一个姨母的,她有那么老么?……

玩归玩, 闹归闹,临行前,阮林春还是答应代他向皇后致意——其实在她看来, 程皇后很有意跟平国公府交好,倒是平国公府因避嫌的缘故, 跟皇后并不密切。

但,随着六皇子日渐长大,恐怕程家免不了做出自己的抉择, 谁叫他们有着同一个姓氏。

阮林春自己倒是无妨,她对政事漠不关心,与皇后来往也不过秉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 是亲戚,而非君臣。

可能也因为这个, 程皇后在她面前格外舒服自在,没了那层枷锁的负累。

因说起今年秋猎的事,“陛下的意思, 还是去西山围场, 届时京中诸世家子弟都会参加,阿栩大概免不了了。”

大婚那日他非要亲身出来拜堂,已经让众人知晓他腿伤痊愈,若再推脱, 岂非成了对天子不敬,存心扫兴?

阮林春却是知晓程栩的身子的,行走虽说已与常人无异,骑射恐怕不便——成亲时挑的是马厩里最稳最驯顺的一匹大青马,何况要跟随花轿的节奏,慢吞吞亦无妨, 围场行猎哪能如此懈怠?

阮林春怕的是程栩遭人耻笑,更担心他万一争强好胜,非要博个头彩,再弄得腿伤崩裂就不好了。

因踌躇道:“娘娘,一定要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