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到时候周奕就看不见她在知道真相后的反应了。
人若是不想走上犯罪的道路,那就必须时刻保持底线,也许有些突发情况会让人猝不及防,但只要内心坚守那根底线,法律就会还一个公道给当事人。
黄艳丽在三月十六号那天晚上,在别墅里面临的确实是个死局。
她破局的唯一办法,就是策反付大庆和李有强,用钱收买两人。
因为这两人不是什么专业杀手,而是生活穷困潦倒不得志的中年人,为钱杀人者,当然也会被人用钱策反。
这个结果周奕不觉得惊讶,事实上黄艳丽能在那种情况下找到扭转局面的办法,足以证明她不仅聪明,而且心智沉稳。
换一个同龄的女子,估计早就大喊救命,然后被李有强一刀捅死了。
但在脱离险境之后,她的选择却最终决定了她走向的命运结局。
但这里面可能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付大庆和李有强究竟是不是郑光明花钱雇来杀黄艳丽和郑天玉的,周奕持否定意见。
虽说已经抓到了范忠良,通过范忠良串联起了付大庆和郑光明这两条社会关系。
可能存在范忠良替郑光明物色付大庆这个缺钱的外乡人作为杀手,来杀人。
但从黄艳丽自己的供述里,有一个细节让周奕觉得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就是付大庆在答应黄艳丽的条件后,李有强本能地拿着刀要上楼杀人,他当时要杀的人,自然是郑光明。
但实际上郑光明当天并不在家,楼上只有郑天玉。
如果两人是郑光明雇佣来的,那郑光明不在家自然是最好的不在场证明,避免了很多麻烦。
但黄艳丽说三月十六号那天,郑光明是刚从外地出差回来第二天。那为什么付李二人不在郑光明出差去的时候下手?这样的不在场证明就更充足了。
付李二人可是二月份就已经来到安远了,买凶杀人的事情更是过年之前就有了。
何必等这么久?
李有强的反应,正好说明了,他们并不知道郑光明当天不在家。
他们以为人是在家的,所以才会在接受黄艳丽的条件之后,想上楼完成任务。
也就是说,他们当天晚上潜入别墅的目标,并不是黄艳丽,而是郑光明。
黄艳丽属于可杀可不杀的范围,之所以本来要杀她,是因为悄悄进来的两人被她发现了。
所以才需要灭口!
但在这过程中,信息出现了一些偏差,黄艳丽认为他们的目标就是自己,并且是有人花钱雇他们来杀自己的。
自然而然就认为,是郑光明买凶要杀她。
但对付李二人而言,其实是另外有个人雇佣了他们,要他们潜入别墅,杀了郑光明。
李有强口中的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是杀,指的应该是郑光明和黄艳丽夫妇俩。
可在黄艳丽听来,这两个人指的就是自己和儿子郑天玉了。
所以这一切,可能就是一个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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