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策反

然后两人跟着她上楼,搜了一遍别墅,确认了除了黄艳丽之外,只有她安然熟睡的儿子。

黄艳丽拿了一万块钱给他们,又把自己的黄金首饰都给了他们。

现在的她,既想活命,更想看郑光明和白秀秀这对狗男女去死。

恐惧和恨意交织在一起,让她的心理变得扭曲。

但付大庆显然是个更为谨慎的人,他为了防止黄艳丽事后赖账,逼她写了一张买凶杀人的雇佣书,还按了指印。

做完这一切,付大庆和李有强告诉她,杀完人他们会拿一样证明给她。

然后问她,是要郑光明的手指还是别的什么?

这把黄艳丽吓了一跳,赶紧说不要手指,你们把他身份证拿回来就行。

付大庆和李有强对视了下,说了句让她觉得很奇怪的话。

付大庆说:你换一样东西。

黄艳丽不知道什么意思,但还是照办了,说那就把他随身的移动电话拿回来就行了,因为他是个生意人,电话从来不离身,更不允许任何人碰。

做完这一切之后,付大庆和李有强离开了上塘路的郑家别墅。

而黄艳丽则是整个人仿佛被抽空了所有力气一样,瘫坐在地上,痛哭起来。

哭了很久,直到听见楼上传来自己儿子的哭泣声她才回过神来,抱着儿子安抚他哄他睡觉。

到这里为止,如果她在付大庆和李有强离开后,能够立刻报警的话,那从法律角度而言,她并未构成买凶杀人的犯罪事实。

甚至哪怕在报警后,警方赶到白秀秀的住所晚了点,导致郑光明已经死亡了。

她只要请个好点的律师,大概率最终会以紧急避险而被判无罪。

因为在当时这种情况下,她为了确保自己和儿子的人身安全,只能这么做,包括付大庆逼她写下的文字记录,也是属于完全被迫的。

只要她立刻报警,就属于她并没有买凶杀人的真实意图,而是为了自保才这么做的。

并且在付大庆和李有强离开后,她也完全具备报警的条件,并不存在人身安全依旧受到威胁的情况。

但她没有,她自始至终都没有选择报警。

那不管当时她有多迫于无奈,有多逼不得已,但事后她买凶杀人的事实和意图是真实存在的。

乔家丽和周奕都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尽管黄艳丽交代了,但她并不会因此在后续的案件判决中,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或是紧急避险。

甚至连减刑可能都没机会。

但真正讽刺的事情是,三月十六号的晚上,如果她报警的话,不仅可以规避风险。

而且郑光明照样会死,因为从尸检结果表明,郑光明死于自身的疾病,而非外力。

不管付大庆和李有强去不去杀郑光明,他应该都是命中注定要死的。

但黄艳丽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她不知道,否则也不会这么做了。

可周奕觉得,回头其实完全可以让她知道一下。

谈不上杀人诛心,只是她作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她有权知道情况。

就算警察不告诉她,后续的司法诉讼过程中,她照样会通过律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