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珠一开始不习惯这种稀薄的奶茶,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杀了几只羊?”
“一只。”
“再杀几只,天气越来越冷,多杀一些就不用出门了。”
以前从来都是一只一只杀的,宋乔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不同了,不过她的刀很快。
宋乔用一天时间杀了十二只羊,一头牦牛。晚上睡觉,连脱衣服的力气都没了。
杀羊宰牛,剥皮,分肉。这是个力气活,也是个技术活。
与杀狼不一样,杀狼不为吃肉,不考虑放血问题。杀羊宰牛,用的力气总归要多一些。
宋乔见阿姆已经睡着了,干脆躺在狗窝睡觉。她已经长大了,狗窝对她而言有点短,脚会伸出去,于是她把一条狗踹出去,脚放在狗肚子上,暖和!暖和极了。
狗子哼哼唧唧,不敢反对。
宋乔没有发现,如今这些狗对自己的畏惧,远胜于对阿姆的为畏惧。
她每一次杀生,这些狗都在。在这些狗眼里,宋乔才是老大,阿姆是老二,头犬不过是老三。
老大会带它们狩猎,会给它们分肉。狗的等级秩序里,强者为尊。
时间一点点过去,漫长的冬天里宋乔已经杀了很多牛羊。她都有点心疼了。
阿姆让她继续,多杀一些,再多杀一些。把狗喂得饱饱的,自己也吃的饱饱的。
后来,顿珠死在大雪消融的时候。
临死前,顿珠拒绝按照这里的习俗天葬,拒绝水葬。
“把我烧了,我回不了中原。我的骨头可以回去。”
顿珠要求宋乔翻出一个箱子,箱子里有很多小罐子。
“这些是我阿姆,我阿姆的阿姆,很多个阿姆的阿姆的骨灰。最早的阿姆从中原来。你要把这个骨灰带去中原。路很远,但只要一直走,就能到。”
这是阿姆的遗言。
于是宋乔将牛羊卖给了路过的商队,之前的商队隔一年来一次,宋乔没机会见到以前那个商队了。
宋乔骑着已经长大的马,带着七条肥硕的大狗,背上行囊,带着她看不懂的信。
出发。
此一去,路迢迢。
这是阿姆给她的目标,阿姆要求的,她都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