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了好,大了好。”
阿姆似乎很高兴的样子。
阿姆看着西洋镜自己的脸,高原的风日夜摧残,高海拔的阳光格外凶猛,这让阿姆看起来不像四十岁,像六十岁。
顿珠第一次清晰看到自己的长相,看到自己脸上纵横的皱纹,看到红色的痕迹,看清脸上的红血丝。
宋乔用桃木梳梳理顿珠的头发,重新编成辫子,用头绳绑住。
顿珠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最喜欢去河里游泳。有一次天刚冷,水还没有结冰,我去湖里游泳。水面开始结冰,吓得我阿姆以为我被封在了湖里。”
“我小时候也经常挨打的……”
冬天来了,顿珠越来越喜欢说话。
她的情况越来越差。
宋乔每天都会先生火煮奶茶,然后放牧,之后去担水。回来干一些零碎活计,直到太阳即将下山,她冲出去,坐在牦牛的背上,朝天空吹响骨哨。
随着惊飞几只鸟,几条大狗从各个方向冲出,将牛羊聚集起来。
这时候,宋乔总会站在牦牛背上,望着山坡上的牛羊,望着远处的山。
当暴风雪来临时,天地失色,只剩下一片白。
这种时候就不用放牧了,需要消耗春夏囤积的干草。宋乔会挑选一只看得顺眼的羊,拉出窝棚,手起刀落。
宋乔的刀很快。
师出阿姆。
阿姆的刀,是阿姆的阿姆教的。阿姆的阿姆的刀,是阿姆的阿姆的阿姆教的。往上不知道有多少个阿姆。
宋乔知道,自己刀是最快的。
割喉放血,剥皮开膛,切割切块。等一切做好,宋乔开始烤肉时,肉还是热的,甚至能看到肉块微微跳动的痕迹。
阿姆说,那是羊的魂魄还没有完全离开。
宋乔才不管这个,羊就是给人吃的。羊存在的意义,就是被她吃掉。
滋滋冒油的烤羊肉,让几条大狗流哈喇子。
宋乔割下看不顺眼的肉,丢到半空,立刻有狗跳起来,叼住那块肉。
狗被烫得嗷嗷叫,偏偏又不舍得松口。
阿姆说,烫了就要松开。狗是狗,人是人。人与狗最不同的是,人可以从先祖那里吸收经验。
宋乔将烤好的肉递给阿姆,连带着还有自己煮的奶茶。
宋乔不太会给牛羊挤奶,所以她的奶茶,永远是茶多奶少。宋乔只擅长杀羊杀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