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蝴蝶乱舞,转眼已经入初夏了。
野人住在破院子里,看着天上的云卷云舒,望着远处的山林卷浪,心里感觉前所未有的宁静。耳畔虫鸣缭绕,不时有鸟雀落地捕食,却惹得促织叫声大作,野趣混成一片。
两个月里,野人寄食在孙嬷家中,每日上山樵采换取应用之物度日。
可惜的是身上的衣服,原本因为脏乱不堪,孙嬷自告奋勇地拿去河边洗,按着老习惯就拿起木槌顺着流水敲打,结果没想到他的衣服材质非麻非丝,几下捶打之下就彻底变形破烂,不能再穿了。
歉意之下,刘嬷就拿出了原本过世孩子的旧衣服给野人穿。
为了穿上这套青色的布衣,野人到河边好好的浣洗了一趟,又把半长不短的头发干脆绞短,便于卫生打理。
一趟下来,在孙嬷的眼里才有了个人样。
“好个威武的郎君啊。”孙嬷看了看面前整顿一新的野人,身高八尺,手足有力,更难得的是皮肤虽然晒黑不少,但还是看得出原本的白皙,眼神里也不同于乡里人的懵懵懂懂,显得精明干练。
“可惜啊,怎么就不会说汉话。”
转过头来还是可惜的叹了口气。
这一切野人听着也是如听天书。
这时代大部分人都不会写字,甚至不识字。语言也是各地风俗不一,有时出了所在地区,十里不同音,连说话都没人听得懂。
再者他只会一手别扭的字,每次在地上写写画画都没人能看得懂。想来现在的读书人也不一定能认全他所写的东西吧。
这样一来二去,也就放弃了书写交流,每日来靠着猜测,想要学个日常用语。两个月下来,总算能说上两句什么吃饭、回家的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