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曹操的决定

汉末高顺 小小千佛山 1241 字 10个月前

“必须是长子。”

曹操心想,到了目前局势,即便董卓知道他交好高顺势力,也不会把他怎么样,于是同意了陈宫的意见,派长子曹昂去邺城为质。

陈宫又建议道:“主公,为得君侯重视,宫建议派人一起去邺城,必会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派谁去合适呢?”

陈宫道:“元让和子孝最为合适。”

夏侯家族和曹氏家族本为一体,必须共同进退,为了不引起分歧,派出曹仁和夏侯惇两人最为合适,他们俩正当年,曹操相信以他们的能力,必能在高顺势力中站稳脚跟。

于是曹操同意了陈宫的建议,先做夫人的工作,随后召开家族成员会议,宣布他的决定。

丁夫人忍痛同意了曹操的决定,送曹昂去邺城;曹昂对此并没有不满,甚至内心还有小小的兴奋。

而其他家庭成员,比如夏侯渊和曹纯等人也想去邺城,只是颍川郡也需要防守,不好违背曹操的决定。

这个年代的人对家族的感情特别深,是后世之人无法理解的,一切决定的出发点必须是为了家族的利益,个人利益必须完全符合家族利益,必须以家族利益为重。

曹仁和夏侯惇的兴奋之情无以言表,他们可知道,邺城高手云集,热血男儿都希望去邺城称量一下自己的实力,是骡子是马,到邺城很快便能结果,便于找准个人的位置。

高顺对三人的到来非常高兴,热情招待,随后,命令曹仁为别部司马,前往雍州,协助程武对异族作战;夏侯惇为别部司马,前往徐州许林处效力;曹昂为军司马,在邺城马贵手下任职。

不过为只有曹仁为骑兵将领,夏侯惇和曹昂皆管步兵。

高顺为曹仁配备了一部曲的高级步兵;曹仁非常高兴,对这部曲的骑兵非常满意,随之向雍州出发。

曹操接到曹昂送回的书信,对高顺的安排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