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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白人高手,是原剧里的主角之一。

一个,是boss手下那个华人高手,一身肌肉壮得吓人,一看就剽悍无比。

先是华人高手,手持明光短刀匕首而上,林牧全神以待,影迷们原本以为看到的打戏,会如先前一样的几招结束,但这一次,却明显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流畅!熟练到极致的流畅!

明钢刀身,映得人眼睛生疼,更凌厉的,是那同样快如闪电,让人根本看不清的出手挥斩!

正是《杀破狼》中,吴京那令人惊艳的匕首刀功!

第697章 抢市场

匕首转动,在手中方寸间不停变幻形位,竟是出人意料地狠厉,刀锋淬利的寒芒,只让每个观众都看得心里一紧。

不同于刀剑,匕首作为生活里常见的冷兵器,更加地能够引发人心里的畏惧感,这与其杀伤力大小没关系,在有些人的心里,甚至有着“宁愿被剑刺个通透,也不想被匕首扎、划一下。”

但现在,作为反派的华人高手,就这样用起了趁手无比的匕首!

一反先前稳扎稳打的状态,战斗一开始,就进入了最激烈的兵锋交击!

两人都是同样的脚下快移,只如足不沾地一般,兵器一接即收,只听如明珠落玉般一般的清脆声响。

刺、斩、划、撩、点!

弹、崩、环、甩、锁!

竟是招招争先,毫不退让!

“两个刺客!自一页书功夫电影至今,还没一个人,有他这样快绝的身手,打斗时一沾即走的东方美感,实在令人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