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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资深的重度摇滚歌迷,他们有些是只听歌、是歌迷,也有些是自己也在玩音乐、做音乐,甚至组乐队,但他们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他们对一首歌的关注会更宽、也更深入。所以,普通人只会为一首歌的演唱着迷,他们却很有可能会对某首歌里的一把贝斯、一把吉他,或者是那一把铿锵的鼓声,而着迷、而沉醉。

曹霑,作为一个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来到顺天府做摇滚,并且还参与过多个摇滚乐队、也参与过多张专辑录音的著名贝斯手,虽然已经退出江湖多年,但等到《假行僧》一出,他那把风骚的贝斯,就立刻又重新回到了很多摇滚歌迷的视线。

像谢子威这样的贝斯手,对他的崇拜,甚至不下李谦。

尤其是在这样的一个场合,音乐节,开幕式,四大美人乐队登台,喜欢和崇拜曹霑的,自不必说,即便是那些对曹霑有些陌生的歌迷,也很乐于给面子。

当李谦介绍完了,现场三万歌迷很捧场的给予欢呼和呐喊。

然后,曹霑的贝斯突然就响了起来,简直惊天地泣鬼神!

很多人说,摇滚的魅力,只在现场。

这个话,或许并非全对,但现场表演是摇滚乐最重要的魅力之一,却肯定是无可争议的。

听磁带、听cd的时候,可能大家会对于一段吉他、一段贝斯的solo并没有太多的感觉,但来到现场,一边看、一边听,那种感觉,却是截然不同的。

有很大的几率来说,短短几秒、十几秒的solo,就已经足够让你爱上一种乐器,又或者是爱上那个人了。

这也正是很多人都说“玩摇滚的人泡妞太容易了”的原因之一。

摇滚乐在现场的魅力,几乎没有任何音乐能够相提并论。

一段仅仅十秒钟的贝斯solo,就已经足以让现场瞬间安静下来,数万歌迷或崇拜、或吃惊地看着舞台中央的曹霑。

然后,鼓声起!

曹霑的嗓音,不算好,而且他本来也就不是以唱知名的,不过唱一首自己作词作曲的歌,问题还是不大,甚至,他那个烟嗓子,唱起《咬狗的男孩》这么一首纯情中透露着放荡的作品,反而有相得益彰之妙。

至少是,听完了这首歌,现场肯定多了很多人,从此记住了这个烟酒嗓的贝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