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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在这里给我打马虎眼。”陆大山笑骂道。“我虽然不怎么喜欢林朝天,但他的过人之处,我还是敬佩的。就算我当年肯留在燕京,现在估摸着也是和他还有商经天死磕。”

“您不愿争,所以退出了?”萧正追问道。

“是争输了,所以退出了。”陆大山并没隐瞒,慢悠悠地说道。

“争输了?”萧正纳闷道。“输给谁了?”

“林朝天。”陆大山一字一顿地说道。“不止是我,燕京的那群大纨绔,公子哥,全输给了林朝天。有些人脸皮厚,留了下来。我脸皮薄,回了明珠。当然。我挺感谢林朝天打败我,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认识琪儿她妈,过不上现在的幸福生活。”

萧正暗暗吃惊,动容道:“当年你们所有男人都在争叶阿姨?”

“废话。”陆大山眼睛一亮,振振有词道。“二十多年前,你丈母娘可是燕京乃至于华北地区最耀眼的一颗明珠。甘愿跪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公子哥如过江之鲤,就连我这个明珠人,以及南边的白城,爱慕她的人也不在少数。许多还是高官之子,商界大亨。可偏偏,你丈母娘最终看中了一无所有的林朝天。当时可真是气坏了不少人。”

第297章 用人格魅力征服!

遥想当年,全天下的男人都想把叶玉华占为己有,其中青年才俊数不胜数,更有高官之子,商界大亨,可叶玉华却谁都没选,选了一个一无所有,乡下进城的林朝天。这如何不让心高气傲的纨绔们心碎了无痕?

但谁也没办法,叶玉华作出的决定,无人可以改变。再加上当年的叶家,也是燕京最顶级的豪门望族,就算她挑一个乞丐流浪汉,那群窥觊她的富家子弟也只能干瞪眼,没有任何法子。何况,当初的林朝天虽然一无所有,却并非一无是处。初入京城的他已经慢慢展现出惊人的商界才华。一旦积攒够了原始积累,一鸣惊人只是时间问题。可即便如此,林朝天那些年还是被整个四九城戳着脊梁骨骂凤凰男,吃软饭。直至这段被戏称为世纪之婚的婚姻以失败而告终,林朝天凭借自身的才华一步步走向巅峰,燕京才无人敢说他一个不字。就连那些曾经瞧不起他的富家子弟,如今也有不少仰他鼻息,一口一个林老板,叫得勤勉。

当然,凡事都有意外,林朝天也终究不是华夏最后一个成功商人。商经天就是当年最有力的竞争者之一,更与叶玉华门当户对,自小一起玩到大的发小。在当时大多数人眼中,他们是最登对的一对。叶玉华也只有嫁给商经天,才能平息所有人的不甘与愤怒。毕竟,当时的商经天可谓年轻一辈的佼佼者,领军人物。更继承了颜世昌的衣钵,在燕京扶摇直上,万众瞩目。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叶玉华都只属于商经天。而不是林朝天。

“当然,现在没人再敢说林朝天半个不字,就连恨透了林朝天的商经天,也未必会主动挑衅。这不仅仅因为林朝天如今已经达到了众人仰望的高度。还因为燕京老一辈爷们儿,没几个不服林朝天。”陆大山莞尔笑道。“不得不说,你丈母娘眼光奇准。不论是在挑选潜力股方面,还是挑选男人方面。只可惜,她有足够的眼光和才华,却缺少了身为一个女人,一个妻子应该尽到的贤惠。如果她能顾家一点,不要时时刻刻把事业摆在第一位。也许现在就没有林家了,只有一家独大的叶家。可惜啊。”

“可惜吗?”萧正微微蹙眉,问道。“像林叔这样的男人,会甘于当一辈子的上门女婿?而无所作为?”

“这种事情谁也不敢保证。但起码在他们离婚之前,叶玉华一直主外,而林朝天则在家带孩子。人家家里的事情,我当然不会了解。但以一个外人的角度来看。当年的林朝天是足够爱叶玉华的。为了她的事业和野心,林朝天主动选择在家带孩子,放弃他所有可能成功的机遇。”陆大山眯眼说道。“就算林朝天有野心,也做到了在其位谋其政,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就算最后找了个小老婆。也没几个人骂他。包括叶家。”

“看来林叔的确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男人。”萧正揉了揉鼻子,微笑道。

“也是个有雄才大略的男人。”陆大山心悦诚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