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象推开他后,他这才作罢。
他:咱们走吧,她得上课去了。
我心里想,这上课前做这个不会影响心态么。但是我没有说出口。
送走的过程是艰难的,亲了若干口才送走。
我心里早就憋坏了,不敢笑。
李谋坤捂着嘴偷笑。
老崔买了三瓶水,给我们一人一瓶。
我说:是得漱口。
老崔憨笑,没当回事。
李谋坤捂着嘴捂着肚子大笑。
我问:下面你们去哪里?
老崔:你去哪里?
我:逛游。
老崔:我回家。
李谋坤:我坐他的电驴。
我:你们慢点。
于是他们走了。
我回去快餐店的那个位置想自己再坐一会,看路上的有趣的人解解闷,但是那桌子一边坐了一个小学生,我就推门离开了。
我在影院门口逗留了半小时,有好几个年轻哥哥或姐姐过来让我扫他们的二维码。
我笑着听他们讲半天后,说,没带手机。他们不信,说我们这不骗人,我说我相信但我真的没带手机。
我一个人去一条街的银店里假装要给女朋友买首饰而一一地欣赏那些物件。
我回家去了,去拿手机。想真的买一件。
但是半路上碰见了两个人。一个叫雨某,一个叫小兄弟。
他们说没吃饭想吃饭,正好把我也带上。我从口袋里掏出了昨天去图书馆时买了两个纪念品,本来准备有机会要送女朋友,但是吃人家的饭,不能白吃,人情欠着时间久了会很贵。
我刚送出去我就后悔了。
我却没法说出口。我本来准备偷回来,但是偷的东西不干净,再送自己爱的人肯定不行。
我于是去吃饭了,多要了一些。狠吃一顿。
他俩想去ktv,我就也跟着,一男一女的去ktv也可能是偷情,我本来不便打扰,但是那纪念品既然送出去了,我就厚脸皮了。
我于是去了ktv。我不会唱,看他俩唱,他俩明显也不常来,盲目消费。
我上完厕所,他们叫了啤酒要喝了。
我就急忙退出了,说我妈叫我回家吃饭。其实那天听希望我妈叫我回家吃饭的,但是我妈忙,回去都在八九点。她那份工作不适合我,容易让我挨饿。
幸好我蹭吃蹭喝了一下午。
最重要的是赚了一辆车。
晚上我走夜路回去的时候,心里总很别扭,我甚至有点怕。但我仍然喜欢偶尔晚上走路。我爱夜里的城市,但夜的城并不美,又冷又黑。
我爱它的原因更多是因为城里的人。
我背道而走,我看晚上八点的漪汾桥。我痴迷于这桥的虹灯,我上一次去了哪里迷失了我自己,我突然觉得自己好渺小。我的心态就此崩了。我本来是个粗鄙的人,但渺小的心态会是我变成一个小心眼的粗鄙的人。
我放不下自己的心态。
我有点生病。
当我把爱情认作生活全部的时候,我想我在一瞬间就已经败了。如果把爱情当做生活,人会沉溺,人会被冲动侵蚀。而且这种侵蚀是被自己认作一种好的。
我爱上了城,因为城里住着自己爱的人,因为这城里某段路是两人携手走过的,是因为那个情景那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