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要使用的结局中,哈维·丹特也完成了对戈登儿子的审判,杜克专门让约翰·施瓦兹曼给了蝙蝠侠的手一个特写,他接在手中的硬币,是光洁的正面朝上。
放在影片里,这比杜克拍摄的另一个结局更符合观众的预期,对那些喜欢思考的人来说也更有思考价值,因为蝙蝠侠不敢赌这一次硬币的结果,因为他认为抛硬币完全是没道理的。
如果抛硬币定生死真有冥冥中的道理,那么一个无辜的孩子确实就应该得到正面,这样看来蝙蝠侠救小孩就是“多此一举”,并且这个“多此一举的”行为害死了“因为正面而不会打死小孩”的丹特。
当然这些都是假设,杜克也没有拍摄相关的镜头,只是自己的思考,要是这次蝙蝠侠不把丹特扑倒的话,孩子照样也会平安,但谁又敢赌一定是正面呢?
或许这次正面也可以说明,哈维·丹特“不应该”在这次抛硬币的时候被干掉,因为是正面他就不会杀孩子。
而下一次“审判”戈登,从情节的发展不难预测,戈登肯定是背面,所以蝙蝠侠如果在第十三次抛硬币时出手救戈登,显然更有必要。
但无论是杜克,还是曾经的克里斯托弗·诺兰,都没有如此拍摄制作,主要是因为蝙蝠侠这样一部标准的美国主义电影是不可能不救孩子的。
而且戈登也被硬币审判出了结果,那这就破坏了电影留给那些喜欢思考的观众对于戈登的思考,因为戈登是哥谭中务实的代表,他知道没有完美,人也无法纯洁,善恶有时根本无法划分清楚,他愿意用恶的手段去解决恶,只要能解决问题。
所以说,务实或者是接受现实,究竟是好还是坏,杜克这个导演不能决定,这个由观众来思考要比由硬币来决定更加有趣,不是吗?
洛杉矶地区的拍摄基本都是在华纳制片厂和休斯飞机厂之间来回转换,那些比较大的场景,像结尾的这场戏以及小丑和蝙蝠侠最后的个人对决,全都放在了休斯飞机厂的机库里。
剧组的运转都算是比较顺利,就连状态起伏不定的尼古拉斯·凯奇,在遇到低谷的时候,也只用了几天时间就重新找回了正常的状态。
时间慢慢临近圣诞节,杜克中间去伦敦看了看《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的拍摄,这个系列由罗宾·格兰德和乔安娜·罗琳那个原作者在那边盯着,也能让人放心。
在经过阿方索·卡隆的过渡之后,哈利波特工作室最终采用了乔安娜·罗琳的意见,选择了大卫·耶茨这个英国导演执掌《哈利波特与凤凰社》。
现在已经到了2006年年底,当初的那些小孩也渐渐长大了,相当多一部分都跟好莱坞的童星相似,开始走上长残的道路。
就算少数没长残的几个,演技也基本没有任何进步,例如艾玛·沃特森这样的,还有着向演技更烂的地步转变的趋势。
不过,他们的演技好坏影响并不是特别大,因为在观众的心里,艾玛·沃特森不管怎么演,她就是赫敏·格兰杰。
其他主要演员也是同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