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衣在回伦敦的当天就说了,她的任务还没完。所以他不会陪林泽一同回国。至于要去哪儿,林泽没问,她也没说。
林泽从不是一个占有欲太强的男人,这恐怕也是他到现在招惹了不少漂亮女孩的缘故。
漫步于伦敦的宽阔街道上。林泽像当年那样,与大红衣并肩而行。却始终保持着一个微妙的距离。谈不上疏远,却也绝不亲密。穿过马路,林泽正打算拉大红衣进餐厅吃午餐,大红衣忽地拉住他,在林泽微微愣神的状况下。大红衣缓缓蹲下来,掏出一张纸巾,将林泽那大头皮鞋上沾染的灰泥拭擦干净。
街道上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大红衣却毫无异样地蹲下为他拭擦那双她足足花了三个月才做好的皮鞋。不贵重。买材料的钱不到三百块,只够去街边小餐馆搓一顿。却是她一针一线,每晚在发疯训练后熬夜完成的。
林泽不觉得在马路上有女孩为自己擦鞋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所以对那些异国异性投来的羡慕眼光不置可否。他只是垂着头,一丝不苟地凝视束起乌黑长发,露出那张秀丽苍白脸庞的女人。
他认识她时,他还很年轻。
她认识他时,她同样青春蓬勃。
这是一对心理年龄远超过实际年龄的男女,他们没尝试过像普通男女那样手牵手逛街购物,看最恶俗的爱情电影,玩最幼稚的爱情游戏。他们肢体接触最多的时候,是一起奋勇杀敌。他们眼神交流最多的时候,是没法说话的奋勇杀敌。他们讨论最多的话题,是执行任务时,最谁站在更危险的角度,谁来打掩护。
他们仍然年轻。他们已不再年轻。
“我们多久没见了?”大红衣缓缓起身,平淡地问道。
“五年了。”林泽有些莫名。
“五年。再过五年。”大红衣拨开额前被风吹乱的黑发。“我给你重做一双。”
……
大公主肚子渐渐大了。舟车劳顿后,总是需要足够的休息时间。
她不能再回住了二十多年的皇宫。不能,也不可以。所以人妖陪他找了一家环境比较宁静的酒店下榻。林泽跟大红衣也入住在这儿。人多一些,也能相互照应。远在异乡,这份情怀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
大公主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茶几上摆放着一些她不太喜欢的食物。无聊地换着频道。等待买酸梅的人妖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