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呆呆看着桌子上的金月,只感觉意识一阵恍惚,头皮都麻了。
安之前喝了好几杯酒,拿掉好几枚,但桌上剩下的金月少说也还有百枚。
百枚金月是什么概念?行省总督一年的薪水也就100枚金月!
像他这样的平民,如果得到这么一笔巨款,那都不是下半辈子吃喝无忧的问题,完全是翻身做生活的主人,直接完成了阶级跨越!
别说普通人家,薄暮城里70的贵族都没他有钱!
当然,想要获得这一切并非没有代价,代价就是安
文森爱安吗?肯定爱,不爱也不会当年那么辛辛苦苦追求她。
可无论怎么爱,最终还是要面对生活的。
如果按照往常的趋势发展下去,他和安结婚以后,就是平平淡淡过日子。
一个酒馆服务生,一个厨师,地位说低不低,肯定比那种畜口般的奴隶要好,说高也不高,普普通通的平民而已。
生活质量嘛,也就那样,贫穷应该说不上,按照两人的工作薪水,最基本的温饱可以解决,有的吃,有的穿,但也就是这样了,“享受”二字肯定与他们无缘。
住房也一样,以他们的薪水,买房完全是奢望,下半辈子都只能挤在小小的出租屋里,每个月的薪水一大半被房主拿走,如果以后生了小孩,就更挤了。
这种生活苦说不上艰苦,只是没有任何盼头,生老病死都在这么一隅,往后人生一眼望得到头,那些灯红酒绿的事注定无缘。
说实话,文森心里是不甘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