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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是程栩再怎么才思敏捷,此刻也有些捉襟见肘,“要不然,咱们去逛街?”

阮林春立刻兴冲冲地回应,“好啊。”

程栩:……所以你还是想看看那两间铺子对吧?

尽管妻子重视生意胜过与他,令程栩有些微微不悦,可想起两人初次见面就是在大街上——忽然便觉得意义非凡了。

那时候她还是个面容寡淡的黄毛丫头呢,哪像现在,举手投足尽是风姿,叫人爱不释手。

程栩恨不得用盒子将她藏起来,留待自己一人欣赏足矣,其他人远远看着都不行。

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对阮林春说的,显得有些病态,在她面前,他始终要保持优雅贵公子的形象,绝不能失仪。

殊不知在阮林春眼中,自家丈夫已经是个沙雕了。

两人兴兴头头备车上街,程栩颇有点故地重游的感慨,很想像话本子里那样,小娇妻缠着他要糖葫芦,他拗不过再宠溺地买给她,以来换来对方千恩万谢——就算这副场景在外人眼里十分肉麻,他自己却是不嫌腻味的。

无奈阮林春的心思全扑在生意上,何况这种小摊贩做的糖葫芦有什么好,酸唧唧硬邦邦的,还不如她亲手做的美味。

阮林春拉着程栩直奔主题,先到了高掌柜的胭脂铺,满以为要费一番口舌,谁知高掌柜见面便笑着寒暄起来,“这位是世子爷吧?小的常听夫人说起您,如今方知闻名不如一见,真真是郎才女貌,一双璧人。”

阮林春:……要不要这么懂?

程栩那张冰封般的脸终于解冻,居然纡尊降贵要跟高掌柜握手——当然只是虚礼,他肯让人碰一碰他的衣角都算抬爱了。

高掌柜也很识趣,根本他就没打算去碰世子爷的衣裳,因为做惯了胭脂生意,他那双手是在各色香膏香粉里泡狠了的,气味太浓,便成了腌臜,又怎敢以此惹得世子爷不悦呢?

所以他只退后施了一礼,以十足诚意望着新东家和她的男人。

本来还想留阮林春喝茶,阮林春却道:“不用了,我还得去王掌柜那里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