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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站屯,也就是个伙计,每个月几百个铜板的工钱,种种地。

攒几年、娶个媳妇儿,日子过得也就是这样。

没有什么大富大贵,反正饿不死。

但谁还不想往高了本,哪个做伙计的不想做管事?

暂且不提开不开眼界,就是工钱都翻好几倍,多好的事儿。

有一点,他说的很正确。

那便是叶长青不可能回来了。

神志不清,一走半年,怎么可能记得回来路?

林素端着茶杯喝了口,看着他认真的样子,点点头,道:

“既然你已经决定,我自然会兑现昨天说的话。如此,年后就跟我走吧。你们家的地跟房子,找人看着还是卖,自己决定。”

“我不卖。”叶长林想都不想,直接摇头。

“房子我会让隔壁刘罐子帮忙看着,至于地……找个靠谱的佃出去。”

“你这是给自己留了后手?”林素轻笑着说。

叶长林没有隐瞒,深吸口气看着她,说:

“是。我想着在那个地方买完地,盖了房子,然后再把这边处理了。”

很切合实际、保守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