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有三个人偷偷尾随他们,正等着好时机下手。
出了车站,叶韶光猛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总算活过来了。”
王百华拍了拍叶韶光的后背:“姐,你就是太弱,要是你跟我一样强壮,根本就不怕人多。”
叶韶光扫了他一眼,哼哼出声,也不知道谁刚才被人群踩脚后跟踩得嗷嗷叫。
“走吧,咱们先去猪场。”
在市区外围有一个大型的养猪场,早些年养猪场里面养了不下几千头猪,但是因着干旱的来临,养猪场养的猪死的死、病的病、杀的杀,几年过去了,养猪场的猪没剩下多少。
本来叶韶光计划的是先哄王百华到美娟家,然后她找个无人的地方将小猪崽兑换出来,然后骗他说因为快下雨了,卖主的人怕下雨不好赶路,把猪卖给她后就走了。
这是她看到蚂蚁搬家后想到的法子,但很快,在跟阿进婶聊完天之后,她察觉到之前的计划实在是傻得很。
王百华虽然不精明,但又不是傻子,即使这次可能会被她骗过去,但必然会让他产生怀疑。
后来她想了想,反正最近赚了不少钱,干脆直接掏钱跟养猪场买猪崽算了。
养猪场在市区外围,说是在市区,其实就是建在山脚下,四面环山,周围有水,看着还挺悠闲自在。
叶韶光第一次去养猪场,脑子里对养猪场的记忆只有那么一点点,只好一路走一路问人。
他们身后的三个少年对视一眼,眼里均闪过精光。
他们加快脚步,打算赶到叶韶跟王百华前面再找他们下手。
拐过几个弯,他们走到了一条羊肠小道,这条小路有一个十字路头,一边通往养猪场,一边通往市区中心。
叶韶光拉着王百华往左手边走,毫不犹豫走上去养猪场的路。
身后的三个少年也跟着加快了脚步,越往前面走山路越是崎岖难走,好不容易绕过几个难走的拐弯,一行人来到了养猪场所在的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