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韶光不跟他争辩,拉着他快步往前走,几分钟后,俩人挤出人流,到达了候车点。
“喏,你看。”
人不可貌相,有些看着老实,然而也只是看着老实而已。
斜挎包侧面有一道三厘米长的划痕,该痕迹光滑,一看就知道是被利器所划。
“对方是惯犯,双手利索得很。”
那个男人借着撞叶韶光的空隙快速拿出刀子划破背包,好在叶韶光一直很警惕,及时发现了不对劲,故意趔趄了一下,往后躲了躲。
王百华拉过斜挎包,看了一下才道:“姐,我来背吧。今天是圩日,街上人多,我背着会比较安全。”
叶韶光二话不说把斜挎包取下,踮起脚尖挂到王百华脖子上,小声道:“咱们的钱都在包里,你可得小心点。”
王百华点头如蒜,双眼鼓溜溜地转,下意识蹙起眉头。
叶韶光点了他的额头一下:“别紧张,放松一点。”
王百华浑身僵硬起来,怎么可能不紧张,他可是身怀巨款的人,就该紧绷起来,死死看住斜挎包。
俩人在候车点等了一会,随着一阵‘叭叭叭’声响起,车到了。
车上坐满了人,车一停下,一群人从车上挤下车。候车点的人怕坐不上车似的全都挤到车门口,等着车上的人下来便快速挤上车。
远处,三个少年挤到一起,他们说了几句话,然后齐齐看向王百华,准确来说是看向他身上的斜挎包。
三个人中有两个是镇上出了名的扒手,专挑车站的乘客下手,还有一个虽不是小偷但也不是什么好人。
也是巧了,这个人叶韶光跟王百华都认识,曾经打过好几回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