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顺穿着一身蓝咔叽布工作服,左胸口的口袋上还绣着「汽车运输公司」几个字。
但他现在留着很风?骚的长头发,长到肩膀,打理的层次分明,很有几十年后「杀马特」的风姿。
他看见程雪飞上了他的汽车,很高兴。
有这样的大美人坐在旁边,开多远的路都不觉得累!
而且,这次没有姜鸿宇,所以他忍不住,每隔个几秒钟,就要往程雪飞身上瞟。
越看越觉得这女人好看。
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对,气质!
人家程雪飞一看就有那种明艳大方的气质。
袁顺走南闯北,自认见过不少漂亮女人,但还没有哪个女人能像程雪飞这样让人印象深刻。
要么稍微仗着自己有点姿色,就眼高于顶,就比如西埠供销社里于红梅那样式的。
要么就是自以为貌比天仙,实际连个天仙身边的二等丫鬟都不够格。
可人家程雪飞,亲切大方,性格爽朗,美而不自知,这就把其他人给比下去了。
有这样的漂亮媳妇,姜鸿宇怎么舍得离婚?
袁顺一路把汽车开到县城唯一一家百货大楼门前。
程雪飞以为他把自己送到就算了,谁知袁顺熄了火,跟她一块下了车。
袁顺一脸郑重地说:“我正好也没事,陪你进去买东西。”
程雪飞:“——”
我特么大白天捡了个陪我逛街的?!
可是这事又不好严词拒绝,只能任由袁顺了。
程雪飞进了百货大楼,最先来到卖摄影器材的摊位上,一口气买下三十个胶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