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顺穿着一身蓝咔叽布工作服,左胸口的口袋上还绣着「汽车运输公司」几个字。

但他现在留着很风?骚的长头发,长到肩膀,打理的层次分明,很有几十年后「杀马特」的风姿。

他看见程雪飞上了他的汽车,很高兴。

有这样的大美人坐在旁边,开多远的路都不觉得累!

而且,这次没有姜鸿宇,所以他忍不住,每隔个几秒钟,就要往程雪飞身上瞟。

越看越觉得这女人好看。

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对,气质!

人家程雪飞一看就有那种明艳大方的气质。

袁顺走南闯北,自认见过不少漂亮女人,但还没有哪个女人能像程雪飞这样让人印象深刻。

要么稍微仗着自己有点姿色,就眼高于顶,就比如西埠供销社里于红梅那样式的。

要么就是自以为貌比天仙,实际连个天仙身边的二等丫鬟都不够格。

可人家程雪飞,亲切大方,性格爽朗,美而不自知,这就把其他人给比下去了。

有这样的漂亮媳妇,姜鸿宇怎么舍得离婚?

袁顺一路把汽车开到县城唯一一家百货大楼门前。

程雪飞以为他把自己送到就算了,谁知袁顺熄了火,跟她一块下了车。

袁顺一脸郑重地说:“我正好也没事,陪你进去买东西。”

程雪飞:“——”

我特么大白天捡了个陪我逛街的?!

可是这事又不好严词拒绝,只能任由袁顺了。

程雪飞进了百货大楼,最先来到卖摄影器材的摊位上,一口气买下三十个胶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