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元始园区实在是太黑暗了!(5.4K求月票!)
但最终,小妩还是咬着牙答应了这番黑奴条款,屁颠屁颠的干活去了。
没办法,对于苏元996号这种赛博生命来说,拥有肉身以及可以外出消费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三百怎么了?三百就三百!
三百多攒攒那也是月入近万的。
朱颜白骨傀儡与一般傀儡最大的不同,便是拥有味觉,嗅觉与触觉等等人类活物才有的感官。
拿这笔钱去吃顿龙虾鲍鱼,租个豪华飞舟兜风,住大酒店,那都是实实在在的享受。
小妩哪能顶得住这样的诱惑啊!
也正因为拥有朱颜白骨傀儡之后,宛若拥有一具活生生的肉身,苏元才能轻易拿捏住这帮赛博兄弟。
人性的弱点便是如此。
至于赛博兄弟们是否会智械危机?
强制提升好感度的魔功·指器了解一下。
万魂幡一把手朱清清可以直接连根诛灭幡内的任意赛博灵魂了解一下。
可以说,赛博兄弟们是最不可能背叛苏元的一群员工了。
而为了保持艺人的形象,苏元接下来还会进一步的约束她们。
比如不可以与异性之间有肢体接触,不可以在大庭广众下做出任何违背自己人设的行为等等。
如果有人图谋不轨的话,立刻开直播,发小红薯蛐蛐他们。
望着小妩穿着兔女郎服装,在食堂后厨熟练忙碌的样子,陈诺依和阴柒月都沉默无言。
许久之后,阴柒月才无力的说道:
“苏元,赶紧再弄几个朱颜白骨傀儡出来吧,看小妩这么辛苦,我实在是有些不忍心。”
毕竟是十倍颜值的神颜少女,完全可以用我见犹怜来形容,男女通杀。
苏元闻言,立刻板着脸说道:
“阴同学,你身为我元教的光明左使,怎么能对一件法宝起恻隐之心?”
“你的道心不够坚定啊,就你这样的心态,未来如何能管理好艺人团队?”
阴柒月有些懵。
她也就是随口一说罢了,有必要上纲上线吗?
苏元摇摇头道:
“看来我有必要让你亲自参与朱颜白骨傀儡的制作过程。”
“只有你意识到她们是工具,是法宝之后,你才能更好的训练她们。”
说着,他直接拉起有些懵懂的两女,来到食堂后厨。
他先是从中挑了一只看着人畜无害的绵羊,当着两人的面让绵羊干脆利落的升天,炼成行尸之后,又将它带到游泳馆的八宝功德池内,扔了进去。
“看到了吗?其实小妩在诞生之前,跟这只被我当成食材处理的绵羊没什么区别。”
“说句不好听的,小妩只要移除了996号的意识,那她本质上就还是一份食材。”
苏元认真的解释着。
两人懵懵懂懂。
九个小时一晃而过,苏元当着两人的面,将浮出水面的绵羊从八宝功德池中拖拽出来。
此时的绵羊,除了羊角和尾巴,以及某些重点部位有着如同内衣般的洁白羊毛覆盖之外,完全就是一位正宗的高挑美少女。
“好可爱。”
即使没开十级美颜,化形后的绵羊也让阴柒月美眸中泛起了爱心。
然后,苏元当着她的面,用各种工具将绵羊改造成了朱颜白骨傀儡。
场面之血腥,看得阴柒月整个呆滞。
最后,苏元将万魂幡往绵羊脑后安装的脑机接口上一插。
伴随着滋滋的电流声,毫无生气的羊角美少女缓缓睁开了双眼。
一双带着羊类特征的方瞳先是茫然的看了看周围,随即大喜:
“我也终于有肉身了!”
“007号,你给我冷静一点儿!”
苏元轻咳一声:
“你这具身体名字暂定为杨魅儿,在任何人面前你都叫杨魅儿,决不能将你的真实代号说漏嘴。”
“而你作为我钦点的十位千夫长之一,我对你有着极深的期望,希望你在直播事业上能够超过996号这个普通的什长。”
“待你功成名就之时,身为元教教主的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说到这儿,苏元的语气中带上了浓浓的蛊惑之感:
“即使是再进一步,做到正魂级也不是不可能。”
此言一出,苏元007号顿时精神一振。
或许是个体差异的缘故,007号相比起苏元的其他赛博兄弟,多了一些官迷属性。
007号当即站起身,也不顾自己不着寸缕,目光灼灼道:
“老大你放心吧,最佳艺人我当定了!”
“1号算个什么东西,不过就是比我早诞生了几分钟而已,却天天跑我这儿来耀武扬威!”
“我倒要看看他寸功未立,这个正魂级还能做多久。”
苏元欣慰的点了点头,又拍了拍007号的肩膀道:
“咱们宗门毕竟是草创阶段,资金比较短缺,你这个领导理应做出一些表率,日薪先按两百来算。”
“只有这样,下面人才能服气你啊。”
“是,老大!”
007号彻底钻进了苏元画的饼当中,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苏元又继续道:
“而你的直播方向嘛……先从我和光明左使的直播间来个首秀,然后你就去打工吧。”
“打……打工?”
原本还斗志昂扬的007号直接懵了。
“这不对吧,我不是颜值主播吗?你让我去打哪门子工?”
苏元:“谁说颜值主播不能打工了?”
“听我的,你先穿上一身外卖员衣服,营造一个高冷大小姐家道中落,送外卖还债的人设。”
“打工过程全程直播,期间你要使用浑身解数,展现出自己在送外卖生涯中遇到的刁难与挫折,同时表现出你坚强和不屈的性格特点。”
“只要你表现得足够坚强又可怜,观众们能不给你打赏吗?”
“要明白,元始传媒艺人证明自己的最好方式,一是人气和讨论度,二就是吸金能力了。”
“只要你肯吃苦,那么超过有着先发优势和建模优势的996号,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