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监狱长:用这种手段来取得胜利似乎有些不同,不过我更喜欢把《东方快车谋杀案》当成一个关于人性的故事来看,而不是一桩案件,或者说它对于人性以及正义的思考都要远远超越它本身作为案件的属性。
巡逻小队长:我不认同你的想法,作为一个案件来说,《东方快车谋杀案》无懈可击,但是最后的结尾才是它作为案件的一个转折点,苏先生似乎并没有选择法律。
那维莱特:波洛最后释放了凶手,虽然苏均并没有明说,可是最后几乎都是在暗示我们这十二个凶手都逃过了法律的……抱歉,我不知道是不是该用制裁这个词。
确实,这一点很有意思。
正义,一个古老而深远的话题,它宛如夜空中璀璨的星辰,引领着人类社会不断前行。然而,对于正义是否只能依靠法律来实现,人们却一直争论不休。
就像是枫丹,对于枫丹来说法律乃正义之基石,唯有通过严密的法规和公正的司法程序,才能确保公平与正义得以伸张。
的确,作为一种强制社会规范,具有明确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它以条文的形式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和权利义务,为维护社会秩序提供了重要保障。
但是现实世界并非如此简单。法律固然可以惩罚罪恶,但它并不能消除一切不公。有时,法律也会受到权力、利益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导致判决结果偏离真正的正义。更何况,许多道德问题和伦理困境难以用法律来界定和解决。
正如苏均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所展现出来的一样,即使波洛最后放走了那十二位凶手,可是谁又能说的准这就不是正义的呢?
即使在枫丹,号称有着提瓦特“绝对正义”的枫丹在面临这种困境的时候,似乎也有点难以抉择,难道真的要用喻示机去决定《东方快车谋杀案》是不是正义的吗?
将人交给机器审判或许比交给法律审判更要来得……额……惊悚?
论坛上面的讨论还在继续着。
须弥第一人:关于正义,我们不能忽视个人的道德观念和良知在实现正义中的作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衡量是非善恶的标尺,这种内在的道德感驱使我们去追求公平、正直和善良。当面对不公正时,有些人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凭借自己的力量扞卫正义。
摩拉多多:呦,什么时候教令院还会这套冠冕堂皇的说辞了?还正义?
雄狮女人:你们也配谈正义?
阿如村守护者:沉默。
公鸡:某种程度上你比我还要优秀一点,@须弥第一人
一张送不出去的支票:其实答案我想早在很久之前均宝就给出来了,正如《东方快车谋杀案》里面波洛最后选择放过凶手一样,苏均也早就做出了同样的道路。
不是淘气的淘:怎么说?
钟离:《论法的精神》,你可以去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