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丽又是一个反问:所以你们警察是有证据证明我对我丈夫郑光明有不良企图?还是说你们只是无端猜测,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我进行诱导审讯?
就是这句话,让周奕确认,黄艳丽找过律师,进行过专业的法律咨询。
这话,明摆着就是律师教她的,普通人怎么可能懂什么叫诱导审讯。
而且这话出口,对审讯节奏影响是相当大的,因为这时候的关键就是拿出证据了。
拿出证据,才能证明审讯的合理性。
拿不出证据,黄艳丽的底气也就更足了,因为她知道你们警察不能把我怎么样。
不过这样说,其实就等于和警察挑明了。
如果她无辜,怎么可能会去咨询律师,如何应对警方的审讯,从法律角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这就属于,刺刀见红了,双方其实都清楚犯罪事实。
但就看如何博弈了。
所以第四个问题,潘宏杰就试图开始找黄艳丽的漏洞。
问她,那为什么在和郑光明见面这件事情上说了谎?你在歌舞厅见到的明明就是郑天蓝,为什么要向警方说谎是郑光明?
但黄艳丽在这个问题上的回答,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之外,包括周奕。
黄艳丽说:谁说我说谎了,你们当时只问了我和我丈夫是怎么认识的,又没有问我和郑天蓝是怎么认识的。我和郑光明就是在歌舞厅认识的,而且比遇到郑天蓝时间还要早,只不过我们短暂的在一起之后就分开了,后来我和郑天蓝谈恋爱,上他家去的时候,才知道原来郑光明是他爸。
她说,这也是她在上门见家长后不久,就和郑天蓝分手的原因。
至于后面为什么和郑光明又在一起了,她的解释是郑光明认出她之后,又重新追求了她,在他的糖衣炮弹攻势之下,她沦陷了。
周奕知道这个女人很会耍心机,他原本以为是她发现郑天蓝对郑家的钱没什么话语权之后,转而投入了郑光明的怀抱。
可没想到过她和郑光明在此之前早就已经认识了,并且有过男女关系。
她所谓的短暂的在一起后分开,大概率就是郑光明在歌舞厅看上了她,然后砸钱把她给睡了,后面玩腻了又把人甩了。
甚至可能单纯就谈不上甩,她只是郑光明睡过的女人之一罢了。
周奕知道她跟郑天蓝那晚上哭诉自己的处子之身被郑光明夺走了,纯属扯淡,但他想不通的是,这女人究竟用了什么手段,居然把郑光明给搞定了,还娶了她。
不得不感叹一句,这女人真是好手段。别说这一世,即便上一世,这么厉害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他都没见过几个。
第五个问题是,那五万块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取钱,目的是什么,钱现在在哪儿?
黄艳丽说:为了给我妈买黄金用的。
潘宏杰问:黄金买了吗?在哪家店买的?买了多少,现在东西在哪儿?
黄艳丽轻飘飘地回答了一句:没买,路上不小心钱掉了。
笔录上没有潘宏杰的反应,但可想而知肯定把他气得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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