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签约条件

“薛总监,我想要我自己创作的歌曲版权属于我,在合约期间,索尼有使用权,

但合约到期后,如果我不续约,版权自动回到我手里。”

江澈摊牌了。

前面铺垫这么多,狮子大开口,就是为了这个。

一张专辑十首歌,有时候还会多出一两首。

江澈也不打算全包揽,那也太累了,有个三四首自己“原创”的歌就行了,其余就靠公司邀歌。

公司收集的歌曲版权归属公司,我创作的歌曲版权属于我自己,但合约期间公司可以使用,一目了然,清清楚楚。

薛忠铭没有说话,会议室里暂时陷入了沉默之中,只有轻轻的呼吸声。

江澈的这个要求,薛忠铭是有设想过的。

之前江澈的要求重点就是歌曲版权,现在只不过是说明了只要自己创作的歌曲的版权。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江澈手里还有自己创作的作品,只是没有拿出来罢了。

不同于新人,新人得求着索尼签他,多苛刻的合同也愿意接受,只为博一个成名的机会。

但江澈现在已经很红了,他选择的余地很大。

F4中的周鱼民,前阵子已经签约了索尼,薛忠铭也关注过他的个人专辑。

在他看来,周鱼民的个人专辑里没有什么质量特别高的歌曲,

就连专辑主打还是《流星雨》里他的个人solo单曲《MakeaWish》。

这纯粹就是奔着圈粉丝的钱去的,但公司调查过,觉得粉丝会很乐意买单,这张专辑的销量会很不错。

所以只要能尽快签下其余三人的个人唱片约并迅速推出个人专辑,

索尼音乐就能大赚一笔,公司的业绩会提升,自己的地位也会更稳固。

但是在言承须那里碰壁了。

他很忙,现在压根没有时间,也没有出专辑的打算。

吴见豪愿意签约,但他很上心,要求参与专辑制作,

这样他的专辑制作快不了,得一年后才能出。

江澈则是狮子大开口,但搞清楚他的真实想法后,薛忠铭心里其实是同意的,难就难在还要说服上级。

“这样吧,江澈,我出去打个电话,你稍等我一下。”

薛忠铭径直起身,掏出了口袋里的手机,然后拉开了会议室的门。

江澈脸色平静,这事能成最好,不能成也没什么好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