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比较,比抱着老板娘还要爽一千万倍,根本无法形容。
我突然理解了,古代为啥有所谓的战斗狂人,热衷于上战场,胜利带给人的喜悦,是任何事情都无法比的。
至少在我活的二十年里,所有的快乐加在一块,都不及眼前的快乐的千万分之一。
抽烟喝酒的快乐,和这个比,就像一坨屎一样,臭气熏天。
我整个人都是飘飘然的,仿佛现在立刻死了,也是值得。
成功原来是如此的美味
悲催的是,这种强烈的亢奋和欣快感,来的猛烈,去的迅速,我身上又挨了几下钢管,疼痛和疲惫潮水一般席卷,让我的行动变得迟缓,进而影响了我的思想。
我想逃走了,可如果逃走,我前面那么勇猛,都将以耻辱收场,作为逃兵的我,还怎么面对老板娘?
带着逃跑的耻辱,我还有勇气,有心气拥抱老板娘吗?
我害怕,我人没死,但我会像一条被打断了脊梁的狗,再也直不起腰来。
我可以死,但我至少活过。
此时此刻的我,对我的父母,有了强烈的,无极限的厌恶和鄙视,他们选择了苟且,然后呢?
出门赚钱的是我,受苦受累的是我,和人战斗的是我,他们只是中年人,就过着养老一样的生活。
这样的父母,和路边的野狗有什么区别?
或许一直以来,我最想反抗的,就是我的父母,就是他们教给我的苟且之道。
我宁死,也不想和他们有所雷同!
因此,我不愿意脱战,和小平头三人,打起了持久战,越打我发现,他们这种人,真的是,不耐久战,已经开始气喘吁吁,只要耗下去,最后应该还是我赢。
唯一的问题是,我身上的伤越来越多。
会不会真的死在这?
这个问题携带着无边的恐惧在淹没我,催促着我逃跑,催促着我下跪求饶,催促着我走进苟且。
我一边要应付三人的刀和钢管,还要对付精神上的煎熬,我成了痛苦本身,在痛苦里坚持。
“好了!
哥,别打了!”
突然,许清扇从小路上跑了上来,她今天没有杀马特的打扮,穿着很家常,显得很清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