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吧。”童小菊面无表情地说。
屋子没有点灯,昏暗里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上前,用一支手电筒照了照陆平安的脸,确定是他要的人。
童小菊有些不耐烦,“快一点,人已经交给你了,我拿了钱赶紧走人!”
她骗陆平安的借口,是她跟陆秉舟商量过了,为了照顾他们兄妹,她放弃发卡厂的工作,来到京市。
以后她就会跟他们一起生活,一起住在绿叶胡同。
她刚下火车,还没来得及买任何东西,总不好空着手上门,让陆平安帮忙带她去买些东西。
陆平安一个才六岁的孩子,童小菊的借口编得这么好,他哪里会产生怀疑?
在他带童小菊去百货商店的途中,童小菊说想进胡同里面看一下自己带的钱够不够。
来的时候陆秉舟塞了一点钱给她,她在火车上的时候没敢拿出来看。
两人进了胡同,童小菊就用帕子捂住陆平安的口鼻,很快就把他迷晕过去。
之后她就背着陆平安,一路赶到男人给她的地址。
睡着的小孩子被大人背着,即便童小菊招摇过市,又有谁会觉得异常呢?
童小菊满以为自己能拿到一大笔钱,很快就能过上梦想中的好日子。
可是在她向男人伸手的时候,男人看似掏出一个信封递给她,却趁着她急切地打开信封想要查看时突然用手帕捂住了她的口鼻。
这手法,跟她捂陆平安的一模一样。
她捂陆平安的那块手帕,还是男人给的呢。
童小菊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瞪着男人,只看到男人阴冷的一双眼。
寻找陆平安的人马不停蹄,军部和公安们都着便服,沿着陆平安学校向四周扩散的所有道路寻找着。
陆平安穿的衣服正好是过年的新衣服,唐雪专门在友谊商店给两个孩子买的,跟时下孩子的衣着区别很明显。
他脚上穿着的也是黑色的小皮鞋。
有这些格外不同的外部特征,在天彻底黑下去的时候,终于有人找到了线索。
有人看到一个女人背着一个穿着描述的衣服鞋子的小男孩,小男孩是差不多六七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