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尼玛就是你说的抢劫?!
这时候,林默继续开口说道:“审判长,这三个人明目张胆的从我手里抢走了一包价值30元的芙蓉王香烟,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说,他们都构成了抢劫罪。”
哗!
无论是直播间还是现场法庭都是一片哗然。
不是!
这就是你林大律师自信满满提出的抢劫罪?
那香烟明显是你自己丢的!
你自己的摄像机都拍到了,你就是不捡起来,还丢在三个人前面。
但凡是个律师,都有一百个角度来反驳你!
最简单的,如何证明香烟壳里有香烟?万一只是一个壳子呢?
“666!我还以为是三个人抢王乐乐呢,没想到是抢了林大律师啊,哈哈哈!”
“噗....我绷不住了,还以为林大律师能搞出一点正经的证据。”
“结果是自己伪劣制造抢劫现场,哈哈哈!”
“林大律师又稳定发挥了!”
“这...无理取闹了吧。”
罗大翔这时候也叹了一口气,解释道:“这够不上抢劫罪,顶多是犯侵占罪,而且数额较低,而且香烟也拆卸包装了,无法证明其中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