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又身患重病,怎么能和郝为民斗得起呢?
高成犹豫片刻,叹了口气:“领导,我撤案,撤案,放了我们吧......”
高小珺听到【撤案】两个字,想要上前阻拦,但一想到目前被关在这里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先出去再说。
如果徐天来不能帮忙,大不了就去省城,去京城上访!
没想到郝为民直接从身后拿出了一张纸,递给了高成:“让你女儿签个字,然后就可以走了。”
那是郝为民提前准备好的情况说明书,也算是一份口供。
内容就是以高小珺的名义证明,郝光明和高小兰是非法性交易,从事了卖淫嫖娼活动。
只要高小珺签了字,那就有了最直接的证据证明高小兰是自杀,与郝光明、陈文广二人没有半点关系。
高成犹豫不决,他想服软撤案也只是权宜之计,可一旦让高小珺签了字,那高小兰的仇可就再也不能报了!
女儿冤死,自己又怎么能心安?
可不签字,他们父女二人又该怎么离开这里?谁又知道郝为民会把他们关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