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此,董贺军只愿意承认并承担五十天的误工费。
正是由于双方在上述两个重要问题上存在如此显著且难以调和的分歧与争议,
才致使这场交通事故的处理进程被长时间拖延,迟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更糟糕的是,不知从何处听闻消息的郭松林,突然宣称董贺军之所以敢于这般强硬、坚决不肯赔偿,
完全是仰仗着其堂兄董万军乃是本县交警队的指导员这层特殊关系。
郭松林就开始上访,先是在县里信访,县公安局接访后进行了调查。
查明董万军虽然是交警队指导员,但董万军是蟒川县松下镇人,跟董贺军没有任何亲戚关系,
也跟董贺军不认识、不熟悉,而且董万军自始至终没有参加过郭松林案件处理。
公安局信访科工作人员跟郭松林沟通说明后,郭松林认为公安局这是官官相护,拒不认可。
于是继续跑到巾车市信访,还到武阳市去省信访局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