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没有离别时的愁怨伤悲,慷慨,雄奇,壮美,独具匠心,好诗,好诗。”
青阳长公主听得很仔细很认真,在心里反复默念了好几遍,沉浸在诗的意境中,良久才出声,凤眸亮晶晶的,异彩涟涟。
这首《离别》虽没达到流芳百世,千古绝唱的水准,但绝对称得上名篇佳作,特别是出自一个曾经的大纨绔,现已痛改前非的十八岁年青人,已是非常难得。
沈大家不仅在书法上造诣惊人,在诗词方面也极有才华,是一个极有潜力的大人才嘛,这样人,当为皇兄所用,当为我大魏效力。
不要怀疑她鉴赏诗词的能力,放眼整个大魏帝国诗坛,她的水准绝对在前二十之内,让很多自诩才高八斗的大才子汗颜,羞愧难当。
“青阳姑姑,沈兄作这首诗的时候,只是走了十步哩。”安乐公主一脸的嘚瑟,她和沈默是好哥们,荣辱共存,沈默越出彩,她越有面子。
“十步成诗?”青阳长公主凤眸又是一亮,看来沈大家不止是有才,而且才思敏捷,大才也。
“沈兄作诗之前,还说了一句话呢。”安乐公主得意洋洋说道,她鉴赏诗歌的水准渣渣,但却知道沈默作诗前说的那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可是经典名句。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妙,妙,实在太妙了。”青阳长公主忍不住抚掌,光洁俏面也因激动泛起一片红晕,格外动人。
“丫头,再给姑姑重新讲一遍和沈大家相识交往的过程,姑姑要好好考察,好向你父皇引荐。”
青阳长公主突然间不想练字了,脱了外裳,钻进被窝里,她想听沈大家的故事,从细节中更深入的去了解他,这个沈大家仿佛充满了让她无法抗拒的神秘魔力,让她欲罢不能。
说这番话的时候,她脸上流露出一抹古怪的表情,后面那句考察引荐是临时加入的,有解释之嫌,至于为什么会鬼使神差般的加上这一句,她自个也弄不清楚。
“好啊。”安乐公主高兴道,只要是有关沈默的事,她说个千百回都不觉厌烦,相反越说越兴奋。
青阳长公主知道,这妮子已沈大家的个人魅力所迷,只是她一惯大大咧咧的,不知道而已,正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老话。
能碰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确是一生之幸,以沈大家的才貌家世,皇兄肯定同意这门亲事,只希望小妮子嫁过去之后,脾气能有所收敛,否则沈大家有苦头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