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时候,林书桓派过去的人提出,可以给舒云一大笔钱,但前提是,舒云不要去矿上闹腾,同时不能要陈雄的遗体。
舒云对此自然是不肯答应,执意要去矿上接回陈雄的遗体。
林书桓的人见情况不对,就把舒云控制了起来。
之后,就是安全事故的调查,调查结束后,上报的人里面,没有陈雄的名字。
林书桓的人等到尘埃落定后,给了舒云一张银行卡,说上面是陈雄的抚恤金,并且告诉舒云,如果她再闹腾,就让她连钱都拿不到。
舒云自然不肯,恢复自由后,就打电话报警,警局的人倒是去了,但带着舒云去了矿上后,林书桓的人说陈雄当天没有下井工作,而是结算工资后走人了。
并且在警方提出看监控的时候,声称监控坏了,找不到当天陈雄的情况。
而那些警员明显也是提前被打了招呼,对这件事情压根没那么上心,林书桓的人说什么,他们就采信什么,完全没有真帮她调查的意思。
这也就算了,甚至他们话里话外,还劝舒云息事宁人,拿了钱好好生活算了,不管人到底是失踪了,还是出意外了,但是生活得继续。
可是,舒云的态度很坚决,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执意不肯罢休。
再之后,舒云便去找了很多地方,讨要说法。
她先去了县里,但是被人给送回了她所在的镇子,再之后,她就去市里要说法,但市里把她当成个皮球,又给踢回了荣阳县。
一切竟是变成了个死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