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比一的战力对比,再加上这并非秦军擅长的作战之地,竟将那一营兵力打得节节败退,只能一边逃,一边打。
如此败像,反倒是引起了阿马哈心中的那一股子嗜血。
这就是匈奴人,骨子里都带着狼的凶狠的种族。
狼,
从来都不会放走逃窜的猎物,他们会饶有兴致得成群结队,跟在逃窜的猎物背后,只要跑的慢,就会被他们咬杀。
且捕猎,且游乐!
....
这样一场时刻流逝生命的战斗,秦军多有箭弩横飞,妄图将这一营救下。
可匈奴的勇士们何等厉害?哪怕是在箭弩之下,伤亡比那一营还要大,也不愿意放弃追击。
匈奴太渴望一场大胜了!
那该死的韩信,该死的撞死营,据说已经在草原之中潜行,灭了至少十五个部落了!
他们这一批匈奴狼兵,若是在前线一直没有作为,哪怕阿马哈是匈奴单于的大伴,也没办法回去交差。
两万人的秦军,
正好当做回报匈奴的喜讯!
阿马哈在这种诱惑之下,甚至是直接提刀,领着金狼卫就冲到了第一线,手起刀落,疯狂收割这些秦军的生命。
只不过....
这一场追击,整整五十里路,秦军除了箭弩军伍之外,再无任何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