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贵物。”当铺掌柜收回动作,将玻璃彩球,小心翼翼地放在布垫上。
“虽然不如夜明珠,但也算得琉璃中的极品。远客,活当还是死当?”
死当也叫绝当,几乎相当于卖了。而活当,以后还能赎回。
“卖了这一茬,我便要回大漠了。掌柜的,你觉着我还会回来?”
“说笑了,我懂规矩。”当铺掌柜笑笑,“既如此,我也不诓你,咱一口价,四十两银子。”
只听到这个数字,陈景心头暗爽。卖了地契祖屋,也不过四五十两。
但很快,他冷静下来。
这东西,卖的就是一个奇货可居。第二枚,第三枚……远不如第一枚值钱。
“掌柜的,我可是听人讲了,你嘴大吞天,什么都敢收。现在倒好,四十两的银子,都不够我睡半年花娘的。”
“一百两,若不然,我换别个镇的当铺。”
拿起玻璃彩球,陈景冷哼一声,准备离开。
“远客,八十两!八十两如何?”
陈景停下脚步,垂着头,假装犹豫了好一会。这才转了身,冷冷地将玻璃彩球,重新放在了柜台上。
“算你识趣,到时候我有好东西,自然都会找你。”
当铺掌柜极尽谄媚之色,走入后柜,捧出了一袋白花银子。
“远客,能否留个山名……放心,我懂规矩,不会留祸的。”
“血手人屠张大彪。”陈景想也不想。反正这山名,怎么厉害怎么来就对了。
收好银子,陈景抓起了“剑”。
“可有后门?”
“有的,我让伙计带你去。对了张大侠,出街小心一些,这几日轮到夏捕头当值,他不讲情面的。”
“哼,他若拦我,我张大彪的剑,也未尝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