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让报纸存活下去,这就需要你编制的报纸有足够的受众,换句话说就是有足够的顾客花钱买你的报纸来看。
民国的报纸注册制度主要包括登记手续和预审制度。�6�8
报纸出版需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且在某些地方执行过程中,还发展成了发行前的预审制度�6�8。
不过预审制度并不普遍,也只有那些发行量大,影响巨大的报纸才会有诸多限制。
即便如此,报纸的新闻自由度还是很高的,报纸也是真敢写各种内容。
具体来说,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制定了《暂行报律》,规定出版报刊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且对一些内容进行了限制,如“流言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应受惩处�6�8。
然而,这个法令引起了报界的反对,最终被撤销�6�8。
1914年,《出版法》进一步规定了出版物发行时应事先禀报和送交警察官署,并向内务部备案,同时禁止一些内容,如淆乱政体、妨害治安等�6�8。
在执行过程中,各地的官府对这些法律进行了加码,例如将办报年龄从25岁提高到35岁,保证金从100-350元提高到700元,无力交纳者即勒令停刊�6�8。
但总体来说,备案制可比预审制度要宽松许多,特别是新办报纸,官方大多不会关注,因为影响力实在有限。
于是,军队的连番败绩,广播里听不到,但是报纸上却会连篇累牍的报道。
而那些国家的上层人士,他们是有更多的渠道了解到真实信息的,所以这段时间里许多权贵富商都选择了逃离,搞的整个四九城的饮食娱乐行业一片萧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