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的能力太适合这种大规模的战争了。

它依靠个人的能力,就消灭了三分之二的机械生命体,又放逐了对方的主将。

这下子,整个战场以一种极其有利的形势,朝着哥伦维亚异人部队倾斜。

这一切,都在部队的总指挥官牛顿的计算当中。

当初之所以选择魔神戊镇守的区域,就是衡量了张奕团队与魔神癸的那场战争。

虽然论单挑能力,布莱恩这条不靠谱的蠢狗未必有张奕那么强。

但是论战场上的能力,它可以起到不弱于张奕,甚至超过张奕的作用。

不过最最重要的一点,还是他们哥伦维亚异人部队到达弗瑞蒙斯之后,一直都没有让布莱恩全力去战斗。

对付普通的机械军团,他和亚伯战士们足以应付。

而布莱恩的能力,就是这一战的杀手锏。

而此时,某位全力以赴挣脱布莱恩重力压制,最后反被弹飞到天上的魔神戊机体,已经在大气层中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