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高泽并没有生气,耐心的跟身旁坐着的熊坤谈话。
“高队,你想了解他们什么?”
熊坤身体局促,尽管他的年龄要比高泽大一轮,可是知道高泽的级别和影响力,他无论如何都不能平静。
“齐邵辉,董婉,章春华他们三人的性格,经历,要比卷宗上面更详细!”
“他们那个小团体,李修文是富二代,性格热血。
而章春华性格李修文相似,他们都是热血容易冲动的类型。
只不过章春华家庭条件很普通,父母都是南城地区农村人。”
熊坤道:
“董婉是他们小团体中的唯一女生,冰雪聪明,长得漂亮,看不惯很多不公现象,敢于斗争,平时是团宠。
据我所知,李修文和齐邵辉都明确对董婉有意思,但他们都没有挑破。
齐邵辉的话。
他应该是那个小团体的半个小队长。
因为他性格稳重,眼光长远,平时有什么事,遇到了什么问题,都是他拿主意。
当然齐邵辉也有缺点,就是好胜心很强,很喜欢力争上游,崭露锋芒!”
这样四个性格迥异的警察,凝聚在一起,可以说是一股不弱的力量。
可终究还是死的死,辞职的辞职,高泽暗暗感觉可惜。
就在这时,枪火与酒酒吧轻快的音乐中,传来一道带着笑声的声音:
“老熊,你说对了。
齐邵辉那家伙,真是特别装,什么都想争第一。
我是从小练搏击,当兵时还拿过全军比武的名次的人,那家伙还敢跟我比。”
酒吧卡座间的廊道中,一个身材高大,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走了过来。
他穿着一身酒红色西服,白色的西裤,看上去精英范的同时又有浓浓潇洒不羁的浪子味道。
“他们当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齐邵辉了,最惋惜的也是齐邵辉!”
“他那家伙,如果没死的话,以他的能力和性格,只怕能做到你身边那位高警官的职位。”
李修文长长的叹息,毫不客气的坐到高泽面前的卡座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