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攻打伊斯法罕这个算不得多么有名的城市时,都有一座至少七万人的骷髅塔建立起来。
……
帖木儿占据了整个中亚,部分西亚,甚至于天竺部分地区。为什么,选距离大明如此近的巴里黑城为他的国都?
一个最为显著的原因就是:其他坚城都被帖木儿屠得差不多了,巴里黑最为繁荣。既然如此,帖木儿建都,不选巴里黑选哪个城市?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片土地的人们,从不相信什么仁慈,从来都知道对抗强者会得到什么后果。
朱标升起了黑帐篷并破了巴里黑城,没人会相信,大明会宽恕他们。
明军入城,遭到了强烈的抵抗。
不过,话再说回来,虽然巴里黑的守军明知必死,激烈抵抗。但是,也并没有给守军,带来多么惨烈的伤亡。
其一,还是那句话,帖木儿帝国,本身不像是一个国家,而像是一个被胜利和恐惧,强行捏合在一起的怪物。城内的军民百姓本身,就有着极大的矛盾。当城破之后,他们可能会拼死的各自为战,而不会是精诚团结形成有组织的抵抗。
其二,就是火药的使用了。巴里黑的城墙,都挡不住明军,何况是城内的巷战?威胁大的时候,直接用火药弹去炸!
其三,明军的武器。板甲肯定是不够的。但是,锁子甲管够!
身穿锁子甲,手持火绳枪的明军,简直武装到了牙齿。总共三十万大军,以及三十万民夫,身穿锁子甲走进了巴里黑城,将碾压掉一切抵抗。
其四,朱标以大明太子,天下兵马大元帅的身份,明确下达了屠掉整个巴里黑城的命令。
不用担心秋后算账,谁敢算大明太子的帐?
不用担心名声,谁质疑他们,首先要质疑大明太子!
不用有任何后顾之忧,不需要有任何仁慈,朱标就是他们坚强的后盾!
其四,就是组织性了。
如果是帖木儿的大军进行屠杀,那组织性就完蛋了,士兵们自由杀戮和劫掠。比如,他只能下达“每个士兵必须带回三个男人的脑袋,否则会砍头”之类笼统的命令。
这样的效果其实并不好。首先,自由杀戮,上层会大大降低对军队的控制力。其次,士兵这样抢掠和杀戮的效率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