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商业联姻,过不下去了可以早一点离婚,为什么要在没有离婚之前就搞外遇。

她对霍云清没有好脸色,对沈浩博自然也没有好脸色。

第二天,昨天那个还在叫他姐姐的小崽子拦住了她的去路,告诉她:“爸爸是我的,沈家也是,我迟早会把你赶出去。”

沈令窈冷笑,那种爸,他爱抢去就抢去吧,他不稀罕,至于沈家,既然她也姓沈,沈家就一定不可能只留给他一个人。

那时候她心里也是存着幻想的,即使沈承安不爱她,可她身上也留着他一半的血,她也姓沈啊。

可是幻想总是被一步步打破,他们一家三口和睦共处,而她就像一个局外人。

在她高考前夕,她不小心听到了沈承安的遗嘱。

他财产的80%都将留给沈浩博,留给那个小三的儿子。

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他比霍云清早死,就留15%给霍云清,而她这个女儿,只有可怜的5%。

沈令窈觉得沈承安疯了,转念又觉得这本来就是沈承安,自私自利,重男轻女,爱子如命。

想要他更改遗嘱难上加难,既然做不到公平,那就都别要了。

高考后她临时改变了原本想学翻译的志愿,转而去学了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