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立马掏出手机在网上搜起当年的新闻,看了好几篇文章,终于在一篇里找到了王伟强的信息。
“33岁的王某,嘉宁县人,当年33岁,出生差不多就是81年。”
“他居然就是青峰山的那具白骨!”
陈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感觉,太巧合了,巧合的有点不真实。
陈启爸妈的赔偿金里,王伟强也出了一部分。
当时宝马车上三个人都喝了酒,虽然主要责任在司机,但那辆车是王伟强的。
同行的朋友明知司机饮酒还让他开,也要负相应的责任。
司机撞到陈启父母后,没有立即下车查看,把车开出去2百米,才掉头回来报警自首。
司机被判了5年,王伟强明知朋友醉酒还把自己车给他开,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他也被判了1年。
陈一天看陈启站在屋子里出了神,还以为他是触景伤情,于是轻唤了一声。
“启子,你没事吧。”
“没事,陈叔,你有空的话,帮我打扫一下吧,就扫扫灰,擦擦就好,其他不要动。”
陈姨道,“没问题,交给我们吧。”
下楼聊天看电视,到了11点,陈启叫了个代驾返回市区。
翌日。
9月18日,星期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