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解决前两个问题,要么让曾国藩直接成为某省巡抚,掌握一省资源。

要么就是给曾国藩一个钦差大臣的头衔。

钦差大臣,等于皇帝的背书。

有了这个钦差头衔,曾国藩就能名正言顺找各地总督、巡抚要资源。

也能以钦差“便宜行事”的权力,直接给有功将士进行封赏。

谁若是敢搞事,还能用钦差的尚方宝剑进行惩治。

在奏章的最后,曾国藩也是直接就给咸丰表明态度。

“臣细察今日局势,非位任巡抚者不能治军。纵能治军,亦不能兼顾筹集粮饷。”

“臣处客任虚悬之位,又无变通之才,不免贻误剿匪大局。”

“臣鉴于此,自觉才能不足,斗胆请皇上批准让贤于他人,命臣在籍终制。”

所谓“在籍终制”,意思就是让曾国藩按照常规丁忧制度守孝三年。

咸丰看完整篇奏折,脸上麻子挤成一团,一条瘸腿不断颤抖。

终于,他忍无可忍,一巴掌将曾国藩的这份奏折拍在桌子上,破口大骂。

“这该死的下贱湖南泥腿子,竟然敢跑来威胁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