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张梓霖停下来看着他。
“想听歌我可以唱给你听。”
“你唱?你会唱歌?”
“会一点。”
“还是不要冒险了,你不会唱歌我也喜欢你,还有你是拳击冠军,不需要跟他们比。”
张梓霖扯着他的手,不让他过去。
林克捏了捏她的鼻子,等年轻歌手唱完一首歌,他走到对方前面,在吉他盒里放下一百元,向对方借吉他一用。
那人看了看他,犹豫一下,摘下吉他背带递到他手上。
“谢谢!”
林克拿过吉他看了看,做工很一般,大约两三百块的基础版,与泰勒那种动辄七八万美元的私人订制吉他差得太远。
另外,这位年轻歌手大概才入行,连六根弦的音准都没搞清楚,有两根弦声音不准,只是手边没有工具来矫正,只能凑合着用。
“梓霖,想听什么?”
林克挎着吉他,熟练地拨动几下琴弦。
“你真的会?”
张梓霖捂着嘴唇笑道。
“会,汉语英语法语日语韩语歌,都会一点。”
切!
旁边的年轻歌手翻了个白眼,觉得他一定在说大话,想在这位身材很棒的美女面前装逼,他赵磊在地下歌坛混迹大半年,这种事看过很多次。
“好吧,我想想,eynd的歌曲会吗,随便一首都可以。”
张梓霖笑道。
“没问题。”
林克站在麦克风前,想了想几首歌的歌词,最后选择比较熟悉的《光辉岁月》,当初在港岛开演唱会时,与黄贯中合作过。
叮叮叮~
他熟练地弹起吉他,“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在他生命里,仿佛带点唏嘘,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年月把拥有变做失去”
林克用的是粤语,一开始有点不熟练,声音有点涩,唱了几句,渐渐调整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