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带你去吃你喜欢的红烧狮子头,鸡髓笋,茄鲞,胭脂鹅脯……”她的胳膊搭在子歌的肩上,带着她向不远处的酒楼走去。
看着满满一桌子的菜,她更加不好意思了,“其实,我平时吃得也不是很多。”生怕她会笑话自己吃太多,她有些底气不足地解释。
“你吃得不多,我吃得多啊。”
晓婉笑着夹了一筷肉放到嘴里,“嗯,好吃,子歌,你也尝尝。”说着顺手便给子歌也夹了一块。
平时最不喜的便是那些娇小姐拿起筷子就放下的作风了,人是铁,饭是钢,人不吃饱饭怎么行,怪不得那些小姐们都是弱不禁风,动不动就哭鼻子。
还是子歌好啊,看这大口大口吃得,多可爱,她瞬间有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子歌,你说,我们怎么就没早认识几年呢?”
“没准我们很多年前就认识了呢。”
子歌嘴里有东西,说话有些含糊,不过晓婉还是听懂了,煞有介事地点点头,“真没准。”
听她这么说,子歌却笑了,“跟你开玩笑的,你还当真了,我从小在栖霞山长大,今年夏天才是第一次来京城。”
“栖霞山?”
“是啊。”
“你就是昱世子的未婚妻?!”她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子歌吓了一跳,不明白她为何突然情绪高涨。
“我就说你的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呢,原来是你啊。”
“怎么了?”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真的是迷人极了。
“怪不得昱世子为了你连四公主都拒绝了,要是我,也会这么选择。”
她目不转睛的盯着子歌,若不是知道她是女儿身,手里这碗热汤一定会泼过去。
“来,跟我说说你是如何征服昱世子的?那人可是石头心。”之前就好奇得不行,如今遇到本尊,当然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啊?这……”子歌微愣,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对啊,你说你从小在栖霞山长大,那你是什么时候认识昱世子的?”
难道是一见钟情?想到这儿,她的眼睛就亮了。
熙熙攘攘的大街,人来人往,弱不禁风的子歌姑娘就如同今日一样,被人撞到,然后……昱世子脚底生风,飞过来接住了快要与地面接触的姑娘,四目相对,火花就在这一瞬间擦出了……
“之前在栖霞山,我救了他。”她颇为自豪地开口。
“哇!”这会儿,她看子歌的眼神,都是星星眼了。
“当时他受了重伤,是我叫了小白过来背他回家的,还帮他上了药,他才捡回了一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