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我老婆高一个年级,那时候我比她学习好,不过也仅仅是在我们的那个村子里是如此,到了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就需要离开我们村的学校去到镇上的学上五年级了。
早读、中午、晚上,我们都需要走来回五公里的山路跑校,一下来我们最少要走大约十五公里的山路,那时候其实大部分家里已经有自行车了,不过实话,自行车对于我们村和镇上连接的山路来,只是一个累赘和负担。
就这样跑到初中毕业以后,我和我老婆就商量着不去上学了,因为我们看到很多在外打工的伙伴们过的很好。
来到城市以后,我们发现那段时间城市里特别流行歌城这种消遣场所,可以城里的每个区都有好几家很是像样的歌城,有那么多的歌城的话,就一定需要很多的服务员,而这种工作好像城里的孩子并不愿意干。
于是,在老乡的帮忙下,我和我老婆来到了一家歌城上班,那时候的我们太开心了,因为我们每个月最起码会有好几百块钱的收入。
这好几百块钱的收入,相当于我们老家种地一年都不止的收入,那时候的我们觉得,我们马上就会成为有钱人。
到歌城上班以后,我干起了端茶倒水的服务生,我老婆干起了迎宾的工作,我老婆人挺漂亮的,个子也挺高,身材也挺好,所以每都能收到一些费。
到这里,其实那时候的我也挺...长得也还算可以吧,不过我只是受同类饶女服务生们欢迎,客人们其实很少给我费,所以全部算下来的话,每个月下来我只能挣我老婆一半收入的钱。
那个时候人们的脑子已经很活络了,尤其是女孩子们尤为明显,在她们的概念中,慢慢的已经没有了老祖宗留下的一些警言,剩下的只有新潮事物的渲染。
警官,实话,那个时候我还见过很多你们的人,他们应该是为了歌城的安全着想吧,反正那个时候的我还,有些事情还不是太懂,呵呵,我能喝点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