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露紧接着说:“小芬,我们一人一半,我也得给哥和嫂子新年表点心意,你一个人算什么意思?”
对于一个山村出来的人,有这样豪情,使我很佩服,钱对她们来说,真是来得太容易了吗?应该是劫后
余生般的看淡了。
梁凤书放下洁白的咖啡杯,表情端庄而闲淡,一手拉着露露的手,一手拉着小芬的手:“我们是一辈子的姐妹,几万块钱不算什么,这几天我告诉你们的话如果都做到,钱能难倒我们吗?”
我不禁好奇起来,问:“凤书,你让她们干什么?”
小芬马上抢着说:“嫂子让我们要矜贵点,不要和耀仔手下那些人来往,安安心心挣钱,嗯,就这些。”
我明显感小芬有很多话没有说完,想梁凤书应该不会教唆她们违法乱纪,对于不要和耀仔手下人来往,梁凤书以前也私下的说过,她认为那些人是一帮寄生虫,一旦被他们盯上,免不了要被吸血。
他们以收保护费、帮人打架、贩卖y头w、d品、开赌档挣钱,任何一件事都够他们进去蹲好几年,那种钱也并不好挣,时常发生打架流血事件,随时都有人把抓进去,又总是有新人加入,他们这个群体有一个统一称呼—黑社会,这还是混得有所“成就”的人
才能配得上这三个字,一般的只能叫‘小流氓’、‘小混混’、‘二流子’…
这个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没什么文化,可能没完整的看过一本书,不愿意做枯燥无味的工人,不愿意做脏乱差的活,但又没有正规途径挣钱的本事,基本上属于“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梦想着能有一个机会突然发达了。他们大多数又长得身强体壮,正是青春华年,为了彰显他们与普通人不一样,通常在手臂、胳膊、前胸后背处,纹一些黑色线条的图案,并不栩栩如生,大有原始时代图腾崇拜的影子,可他们又未必了解图案的寓意,或许觉得能吓唬人。
我个人对这种粗鄙、潦草的图案纹在身上很反感,不是因为我看过很多书,在水浒中也有‘九纹龙’,岳飞背上据说也刺字,反感的是那些把图案纹在身上的人,而且他们常常在打斗前会露出那些图案来,仿佛在昭示他们的身份,让别人害怕他们。那些图案犹如义和团一般的精神象征,一点实际用处也没有,他们以为吓唬到别人时,其实是别人不想和一条恶犬抢骨头,真要是侵害到别人,还是会被人拿起棍子来驱
赶。
不过成群结队的‘恶犬’还是让人害怕的,就像谁都怕被狗咬一口,何况是一群狗。
而很多露露、小芬的同行姐妹们,偏偏就喜欢那样的男人,把自己辛辛苦苦从男人哪里挣的钱,全部给交给这种男人花,她们竟然还觉得有面子,很快乐,几乎忘记了沦落如此是为什么,反而一直沉沦其中,还不时的沾沾自喜。
我也常常觉得人生并没有什么对错,每个人都想活下去,我们的精神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死容易,容易的事情却没几个人愿意做,活下去很难,又都似乎不怕难,这不能不说也是一种‘不屈不饶、不畏艰难’的精神。
应该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终究会死,并且不会等待很长时间,活着时,总得寻找一日三餐、遮风避雨,那就得想法设法获得收入,能怎么办呢?所为小坏、大坏、坏透顶、十恶不赦、禽兽不如,都是为了更美好的生活,只要是个人也都‘欲壑难填’,出家人不是还妄想着灵魂能去西天吗?这是最大的、最不可能实
现的欲望,其实也是贪念。都是人,你偏偏想达到“四大皆空”的境界,这还不是贪念吗?所以啊,谁也不比谁高尚,理由不一样、具备的条件不一样,做的事情当然就不一样,千奇百怪的人生,殊途同归的结局。
最令我讨厌的是贼,应该没有人不讨厌贼的,贼也该是讨厌贼的,我和梁凤书刚到达深圳的头一天,摩托车就丢了,我能不讨厌贼吗?仔细一想,贼也是一种职业,我的恨没有用,唯有小心翼翼的预防着贼惦记,更不能让贼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