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息,太出息了,她就那么随便一插它就活了,这宝贝还挺好养活的哈。
什么叫蓬荜生辉呢?这个就是,璧莹莹,金闪闪,流光溢彩,衬的她这灰扑扑的山洞都亮堂了几分。
也是,这山洞是太朴素简陋了,当时走的匆忙,也没顾上仔细收拾,边边角角还有细碎的土粒子呢。
心情没平复过来之前,青岚不想再去下一个位面,趁着这段时间,正好把住的地方好好拾掇一下。好歹是个女孩子,这么邋里邋遢可不行。
扒拉了一下乾坤袋,除了灵石就是吃的喝的,正经的装饰物件找不出来三件,瞧这日子过的糙成了什么样。
想当初……青岚顿时摇头,可不能想了,反正她都会,最近正好闲来无事,自己亲自动手制作呗。
……
界外两架的两人估计还得打一阵子,少说也得个三五天,界内的两个人就特别心安理得的独享美食。
红烧肉肥而不腻,酱大肘子颤巍巍,麻婆豆腐香辣扑鼻,鱼香肉丝酸爽开胃,另外还有一盘开胃灵果沙拉,一壶果酒,两个人,这几道菜也就够了。
吃着吃着,青岚突然说:“阿初,你会不会觉得生命漫漫无际会很厌倦?你见过这世间最繁华瑰丽的景色,你会不停的遇见许多陌生人,和他们变的熟悉之后却又不得不和他们告别,你历过的沧桑太多,以致于心里再也感觉不到新奇的幸福,你找不到最初时候的那个平凡的自己……所以,会不会觉得很厌倦?”
寿与天齐是一种馈赠,同样也是一种惩罚,因为活的太久,心里真的会麻木。
她好像突然生病了,明明已经有了做为人的七情六欲,却发现心里没有了期待感。她那么想念红烧肉,但是真正吃到嘴里的那一刻,脑海中闪过的却是“果然如此”的念头。
她的热情好像也在一次次的空间穿棱之中烧的只剩下了一点点。
阿初也停了筷子,这种厌倦感和麻木感他当初也有过,明明有了无尽的生命却仍觉的茫然无措,找不到前路也哪里,只能被时间推着走。
直到他爱上了天岚,才突然找到了生命中最不可失去的东西。他不畏惧死亡,却畏惧天岚会孤单。那个混账在时间长河中漂的更久,尝过更刻骨的孤寂,他为什么喜欢搞事情?就是因为他已经无法忍受漫长无尽头的孤寂了。
所以当初他第一次感应到青岚时才会那么激动、无措、和胆怯。
青岚闹着要他炼制三千世,又新增过种种锁碎的要求,他嘴上说着麻烦,行动上却一点儿没打折扣,全部一丝不苟的完成了。
就是因为生命中已经见过太多新鲜事以至于对什么都提不起热情之后,突然又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惊喜。
与故人在这浩瀚无垠的时空中重逢,如何能不令人惊喜。
生命太漫长,厌倦感和麻木感会一直伴随左右,直到,生命中出现一个与之深深牵绊无法割舍的存在,他会抹平你的孤寂,分享你的喜悦,一生与你相伴相依,生死不离。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
“你心里没有住进去一个人,俗称,没开窍。”
青岚听到这个解释怪惊讶的:“我都结过三次婚还养过一个宠臣,这还不算开窍呐?”
阿初问她:“你愿意和他们生死与共吗?他们去世后你会觉的生无可恋到一天都活不去吗?”
青岚摇头,这倒没有,她的男人们都死的比她早,除过最开始伤心过一阵子后,以后的日子该咋过她还咋过,时间久了之后,她甚至会忘记他们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