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萧景曜没来之前,这郑多福和余思源就是班里的前二名。萧景曜来了之后,牢牢霸占第一名之位,余思源和郑多福就从原来的争第一变成现在的抢第二。
萧景曜也是后来才知道,郑多福是蒙学班中较为特殊的一个孩子。他是孙夫子主动收下的学生。郑家家贫,郑父在郑多福出生那年就意外身故,全靠郑母做绣活把郑多福拉扯大,日子过得很是艰难。
孙夫子也是偶然发现郑多福于念书一道上有几分天赋,不忍埋没人才,便主动收下郑多福,免了他的束脩。
也正是如此,郑多福是私塾中最为用功的一个。萧景曜每回看到郑多福,他不是在看书,就是在背书,写字时也格外认真细心,绝不写废一个字,免得浪费笔墨和纸。上下学的路上,郑多福嘴里都念念有词,全是在背当日所学的文章。
萧景曜在郑多福身上,看到了某种熟悉的坚韧和执着,主动和郑多福搭话。
都是七八岁的孩子,还没有成年人那么多弯弯绕绕,交起朋友来也就是几句话的事情。
郑多福以前把所有的心思全部花在念书上,在班上独来独往。余思源和刘圭都是家里的小霸王,受宠惯了的,也不会特意去和郑多福说话。虽然他们三个人已经做了一年的同学,但余思源和刘圭确实没和郑多福说过一句话。曜当然不会说出这么奇怪的词语,但帮助对方做个记忆表让对方照着表格完成任务还是可以的。
对夫子讲的东西理解得不够透彻,过几天就印象模糊?小夫子课堂了解一下,把学来的东西立马讲解给别人听,多讲几遍,准保理解得透透的。
孙夫子都惊呆了,万万没想到萧景曜还能从这个方面搞事情。
这是要和他抢饭碗啊?
孙夫子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萧景曜的脑子里能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忍不住问萧景曜,“你是如何想出这些法子的?”
“就是突然想到的呀。”萧景曜无辜眨眼,掰着手指给孙夫子列数据证明自己的论点,“班上共20名学生,除了我天生过目不忘之外,其余19人,都是头一天听了课,第二天回来就忘了一些课业内容。勤勉一点的忘得少,懈怠的甚至能忘十之八九,而后慢慢忘得少,最后多多少少还是能记下一些东西。”
“由此可见,学子们忘记课业的速度,是先快后慢,而后再趋于平稳的。既然找到了症结所在,自是能对症下药,找出应对之良策。”
“至于对课业理解不够透彻的,显然是只会学舌,记下了夫子的话,却无自己的思考,根本没动脑子。让他们向别人讲述,就是让他们动脑子。”
孙夫子目瞪口呆,震撼到久久不能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