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来吧。”
尽管听起来有点像是征求意见,实际上它一边说着就已经出手……嗯,这家伙似乎没有手。
好吧,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格林养起来的大片火焰直接熄灭,那些挥舞的触手来不及高兴半秒钟就僵硬的朝着远方伸直了,一股巨大的拉力扯住它们,格林清楚的看见这些触手虽然绷紧了肌肉可完全没起到什么效果,它就这样被匀速拖动着拉了出来。
随着触手全部沦陷,长达百米的触手尽头是一个奇怪的结构,没有和格林想象中那种乌贼或是小鱿鱼那样的圆头圆脑,触手的主体是一只巨大两脚兽。
是的,很难形容,这家伙也没手,面前算是有类似腿的东西在身体下半部分,大部分躯体都比较想蠕虫,至于那些触手是在它圆滚滚一节节的身体各处延伸出来的。
怎么说呢,相当难看就是。
格林第一时间后退,透过影子的视觉见到它那一刻本能的闭上了眼,然后他就断开了连接。
闭眼屁用没有,猝不及防之下还伴随影子的视觉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个极具视觉冲击力,能让人感觉到脑子被马桶冲水那种水流席卷而过的感受。
格林觉得自己瞎了。
“这一点都不符合可观规律,这玩意到底要在什么环境才会变成这个样子。”格林无力的抱怨着。
所以说,视觉动物就是这么肤浅,在大太阳面前没什么动物算是不合规矩,可格林从来没觉得多么奇怪。
而一只不符合审美的生物出现了,他就觉得自己能代表世界宣判这种生命存在是不合理的。
就算它长得再怎么奇怪,起码它还是更为常规的生物形态,像质量领主这种怪物才是不可理喻。
当然讲道理谁都会,问题从来都不在什么道理,而在于你有没有机会或是想不想讲。
比如现在,大太阳就可以好好的开始和这位外来者说说规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