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发质很好,他用手撩头发的时候,很有魅力。
喜欢他的女生不在少数。
可是……
我一直没有办法把自己和他绑到一起。
除了之前提到的原因,还有一点对我来说是致命的。
那就是:
他写字喜欢用纯蓝墨水!
纯蓝墨水!
那色泽鲜艳到极致的纯净蓝色,让我的视觉,感觉到深深的痛苦。
那个亮眼的蓝色,对我而言,真的很要命。
我还是喜欢蓝黑墨水的稳重。
或者,我真的不应该因为墨水颜色而疏远一个人。
但我真的就这么做了。
“去呗!还有好几个人呢!”
面对李锋的再三邀请,我忽然间有些动摇。
也可能,一时没有找到拒绝的理由。
“那,好吧。”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看了罗杰一眼。
他面无表情,认真的写着作业。
瞧瞧人家优等生!
学习的时候,全神贯注,心无旁骛。
我要能有他的十分之一,估计我妈就不会经常冲我发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