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罗生并不打算这么做。
餐厅虽然不如夜总会和酒吧这一类的地方这么挣钱,但也算是利润的大头。
真的有一家这么逆天的饭店出现。
只可能会出现以下几个情况。
第一,他被各种收保护费的小混混和警察给烦死,虽然这样他就有了稳定的食材来源,但不被哥谭警局盯上是不可能的。
第二,开餐馆的大佬找人带着枪来和自己聊一聊,给他几个选择,然后在他选择错误后一枪崩了他。
第三,因为没人罩着,加上没有武装力量和震场子的人在第二天被打劫的,或者恐怖分子用炸弹炸成碎片。
所以基于以上的几个原因。
罗生非常毅然决然的打算!
去投靠企鹅!
罗生天天掰着手指头算,现在这个时候的企鹅应该也是属于有点势力的阶段了。
走出餐车,罗生看到米莎还僵在那里,走了过去。
学着电视剧里霸道总裁的样子,亲了一口米莎的脸,说道:“等着我洗白回来我就娶你!”
说完,罗生就走了,顺带还拖走了流浪儿童的尸体。
良久之后,米莎直接瘫在地上,想着刚才罗生的意思,是还想要回来找她,立刻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我要搬走!我要去中心城!哥谭好恐怖!”米莎哀嚎。
……
菲什穆尼夜店。
这是法尔科内旗下最赚钱的一个地方,也是菲什穆尼最大的地盘。
当然了,基于前面的第十四章已经说过这一段,就不再继续废话水字数了。
而和以前不一样的是。
这家夜店因为菲什穆尼的背叛,已经不再属于他了。
企鹅人在萨尔马罗尼和法尔科内中间周旋了这么久,这也是他的一点回报,这家夜店很有可能被送给他管理,让他彻底代替菲什的位置。
“哈哈哈。”
科波特拿着一瓶香槟酒,在空荡荡的夜店里转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