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三自嘲地笑了笑,继续说起他的故事。
“我离开望江楼之后,漫无目的地沿江而行,那是一段行尸走肉的行程,我大概花了足足半个月的时日去按下我内心的伤痛,但仍却戒不了酒。”
“酒是一样好东西,无论喜悦和痛苦都该痛饮。”
“确实,那段时间,我才渐渐领会了酒的滋味。”
“然后呢?”
“然后我把我的铁枪当了。”
“你当了?”
赵客愣住。
将自己随身的兵刃当了换酒,难怪自始至终,赵客都未见到范三的长枪。
“是的,我当了,因为当时我已经身无分文,而且不死神医,正等着我请他喝酒。”
讲到这里,范三的脸色有些红润。
见识了那传说中的人物,而且有幸请他喝了一次酒,这说出去,也绝不会有人相信。
“你怎么遇见他的?”
“遇见?”
范三笑了笑,继续道:“是他找上我的。”
面对这种狂言,赵客却没有任何疑问。
“绝不会有人会去找一名废物酒鬼喝酒,除非他是主动找上来的。”
“正是。”
范三抚掌大笑,道:“然后他告诉了我一件往事,一件让我放下所谓男人骄傲的往事。”
赵客问道:“是关于朱砂的吗?”
范三道:“是。”
只有女人能够抚慰男人的伤痛,赵客能明白这点,不死神医只会更明白。
赵客道:“他说了什么?”
范三道:“他告诉了我朱砂的过去,然后我放下了,来这里找她。”
朱砂的过去。
赵客目光闪动,朱砂的血能够治病,他是知晓的。
而这血,之所以能有这样逆天的效果,必然不是朱砂生来就如此。
其中的隐秘究竟是什么?
赵客屏住呼吸,继续听着范三的话。
“朱砂是孤儿,但不是天生的孤儿,她是一名弃婴,而她的父亲,则是落英山庄的庄主,不死神医的记名弟子。”
这时,屋外响起了雷鸣。
从窗户的缝隙里,电光照在了赵客的脸上。
白,雪白,透明的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