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生平第一次写情书

而且这猥琐剑法的名字其实还是蛮文雅的,叫炎宿栾苍,只是苏乙擅自把它改成了猥琐剑法而已,感觉这样更顺口一些,而且与招式相符。

先知和巨人一族的故去者要是知道了,不知道会不会从坟墓里爬出来掐死他。

苏乙这么想着,他忽然记起来还有件事情没做,他之前有答应过,要给瑶重新抄一本简体字的书,方便瑶对照认字。

苏乙停了下来,坐到了桌前,从空间戒指中把瑶给的书拿了出来,又找了找纸笔,纸是白纸,笔是铅笔,他用不惯毛笔,虽然他毛笔字还能将就着看。

这铅笔是之前他带着小萝莉出去闲逛,到紫罗兰去买的,这铅笔在那里也是属于冷门产品,听紫罗兰的人说很少卖出去过。

为此苏乙还多加了点钱,采购了整套文房四宝,只为了显得没那么突兀,这铅笔就当做是添头,让店员多送了几根。

他作为紫罗兰的白银会员,紫罗兰的忠实粉丝,去买套文房四宝,顺便要求送些铅笔橡皮擦卷笔刀之类的回去当收藏品,这个行为合情合理。

当然,这些物品也加深了苏乙的判断,他当时就觉得紫罗兰一定有穿越者的存在,只是他没想到这个穿越者居然已经死了这么多年。

这时苏乙稍稍有点犹豫,紫罗兰似乎还在一直搜寻穿越者,他把简体字教给了瑶,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接着苏乙又想了想,瑶可是个宅女,常年宅在通天塔不出门,到时候打声招呼就完事了,反正让瑶别告诉别人这字是自己教给她的就行。

这么一想也没什么大碍,苏乙果断就翻开了瑶给的书。

这本书倒也奇怪,虽然挺薄的,但是简单粗暴到连封面上都没名字,书名还是写在内页上的,和其他重新编撰印刷的典籍不同,这本干脆还是个手抄版。

云华诗集。

这就是书名,也不知这云华是别称,还是人名。